2015年9月23日 星期三

金管會:國內母公司 可當總代理人



配合鼓勵金融業打亞洲盃政策,金管會決定開放國內金融機構境外子公司發行境外結構型商品,來台銷售時,可由國內金融機構母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以節省相關成本,並發揮跨國經營的集團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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