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

第四波赴陸投資鬆綁 石化晶圓受惠

第四波赴陸投資鬆綁 石化晶圓受惠
 
經濟部昨天公告第四波企業赴中國大陸投資負面表列項目,不僅首次開放輕油裂解廠赴大陸投資,更鬆綁國內晶圓、面板業者在大陸併購、參股門檻,技術差距限制從兩個世代差縮小到一個世代。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說,此舉將更有利我相關業者搶得市場先機。
趕在立法院開議前,行政院就已核定經濟部提報「檢討大陸投資負面表列─製造業、農業、基礎建設禁止赴大陸投資產品檢討項目」修正草案,鬆綁產品項目達卅二項,從原先禁止類刪除,昨天由經濟部公告生效。
其中,製造業鬆綁項目包括乙烯等七項產品,未來業者赴陸投資、併購或參股將由經濟部專案審查,並以「參與一件投資案審查為原則」,但未來會隨遞案情形檢討。
此舉等同開放國內乙烯輕油裂解廠登陸,經濟部官員表示,國光石化投資案失利後,國內石化業投資空間所剩無幾,「總要留一條生路給業者」。
不過,經濟部官員說,為確保落實「量在外、質在內」的高值化石化政策,業者申請赴陸投資,必須相對投資國內中、下游石化業,和赴陸投資比例不能差太多,「大陸投資五百億、台灣一百億的話,比例差太多就不行」。
經濟部官員說,業者若未於投資計畫時程內落實,赴大陸投資計畫也會出不去。
為確保國內發展石化高值化產品,經濟部官員表示,雖然國內乙烯用料仍充足,但中間原料PTA(純對苯二甲酸)、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目前仍大量外銷,未來將要求業者配合,優先供應國內需求。
其他相關條件還包括:必須取得經營權(超過百分之五十股權),或取得特定產品項目的經營主導權。
【2013/10/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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