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日 星期四

善用時間價差 更靈活



期交所預計自今(103)年5月中旬,新增「一定範圍市價委託單」,這種委託單,交易人在下單給期貨商時,不必給定委託價格,而是由期交所的交易系統在接收到該委託後,以當時市場上,與該委託相同買賣方向之最佳買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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