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8日 星期二

金融業交叉行銷 設限



為免金融機構交叉行銷及電話行銷擾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2)日初審通過金控法修正案,客戶基本資料共同使用項目限縮至二項,僅姓名、地址可供旗下子公司共同使用,其餘如電話等資訊,需取得客戶同意才可共同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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