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千萬 課富人稅
| ||
![]() | ||
| ||
為健全財政,財政部昨(24)日宣布開徵富人稅,此外還針對金融業與股票投資人也同步增稅,建立「社會回饋稅」概念,三者將貢獻國庫800億元稅收;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增稅不是跟誰有仇,而是要「以富濟貧」。
張盛和感謝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與鴻海董事長郭台銘過去發言支持富人增稅,並指出包括美國、日本與法國近年均已對富人增稅。他引用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的話說:「有錢人多繳稅才是君子」。張盛和說,台灣的富人們不會因為一點區區的稅負,就考慮轉換國籍。
政府將利用其中120億元,同步調增受薪族與身障者扣除額、實施鼓勵研發與刺激就業等減稅措施。
張盛和昨天公布財政健全方案,今年內將執行三大稅改,包括年所得淨額在1,000萬元以上者,個人綜所得稅率上調一級至45%,全國共計9,500名受影響的高所得者,一年將多繳99億元所得稅;金融營業稅率回復5%,銀行與保險業年增稅負200億元;股利所得享有的營所稅抵稅率,從100%降至50%,國庫一年可自股票投資者收505億元所得稅。三大稅改已獲行政院支持,預計修改所得稅與營業稅,財部今天送出修法案,交付周四行政院院會討論,計劃上半年要完成修法。張盛和說,調增富人稅與股利扣抵率減半的增稅計畫,最快明(2015)年實施;至於銀行、保險業的營業稅率,修法完成後次月即可調升。
財政部所擬財政健全方案,涵蓋控制債務、節減支出與增加收入三大策略。張盛和說,自今年編列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開始,政府舉債金額不超過1,200億元,剩餘財政缺口約1,600億元,將由增稅700億元(扣除減稅後的淨增收入)、釋股300億元、資產活化100億元,以及檢討節省政府人事、社福支出450億元等彌平。
調高金融業營業稅率、降低股利所得可扣抵率,以及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調增一級,半年到一年內完成。
【2014/02/25 經濟日報】
|
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財政部公布財政健全方案 今年內將執行三大稅改
股利扣抵率腰斬 大店戶負責人稅更重 實質稅率恐達53.5%
股利扣抵率腰斬 大店戶負責人稅更重
| ||
![]() | ||
| ||
兩稅合一的股利所得扣抵率確定下降,並僅准折半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國庫預計回收505億元,新制除獨資、合夥的小店戶事業主不受影響外,本國個人股東、外資股東與大店戶負責人,都會出現增稅效應。
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兩稅合一制自1998年施行以來,每年國庫因此減少的稅收多達800億元,施行以來累計減損的稅收接近兆元。鑑於國際間採行兩稅合一的國家,均已縮減兩稅合一的租稅獎勵,從全部合一轉為部分合一,台灣也不應無視這股改革趨勢。
財政部已決定提出修法案,將包括本國個人股東、外資股東以及獨資、合夥中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大店戶負責人,其獲配股利總額所含的營所稅可扣抵稅額,由目前的100%可抵稅,下修為只能折半抵減(即抵稅率50%)。
【2014/02/25 經濟日報】
|
股利扣抵減半 大股東實質稅率達53.5%
| ||
![]() | ||
| ||
財政部將修法改變兩稅合一制度,希望藉此增加五百億元稅收,但個人股東獲配公司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連同大股東最高百分之四十五的綜所稅稅率,可能讓本國大股東實質稅率衝上百分之五十三點五。
一位會計師指出,現行企業繳納百分之十七營利事業所得稅後,公司將獲利發放給股東,大股東又得面臨最高百分之四十個人所得稅。兩稅合一制度,原本是希望避免股利所得重複課稅問題,但實施十多年下來,卻讓國庫累計稅損接近兆元。
由於世界各國都在檢討相關制度,財政部財政健全方案原本去年底就要公布兩稅合一檢討報告。
某會計師主張,目前兩稅合一制度下,大股東的實質稅率為百分之四十,在股利扣抵率降為五成後,企業繳交百分之十七營所稅後,僅剩百分之八點五可抵稅;再加上千萬所得富人稅率從百分之四十,提高到百分之四十五,新制實施後大股東稅率恐衝上百分之五十三點五。
儘管財政部針對外商課徵百分之十未分配盈餘的抵稅率,也降至五成,但外商在新制下稅率僅從百分之卅二點六提高到百分之卅七,本國企業大股東與外資稅負差距高達十五個百分點。
對此,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強調,從過去幾年的實務經驗顯示,企業所得稅並不會讓股利減少,事實上,企業可以向前轉嫁給消費者,或是向後轉嫁給供應商,股東並沒有負擔所有的稅。
張盛和說,投資與股利關聯性沒這麼大,投資人的心目中,是有沒有賺錢機會為考量,兩稅合一實施期間,民間投資也曾經很低(如金融海嘯),顯示稅制對投資沒有明顯關係。
【記者鄒秀明/台北報導】財政部擬修改兩稅合一制度,股息可抵扣稅率將減半,直接衝擊高價股與高股利股票。證券市場專家說,此舉可能使散戶不願長期投資,每年除權息前可能湧現賣壓;大戶更有誘因將個人投資轉為「法人化」,公司甚至也可能以現金減資取代配發股息。
市場人士指出,今年是選舉年,政府此時拋出種種「風向球」,目標看似瞄準有錢人、有錢的公司,目的可能在於化解民怨,但後續效應還需要觀察。
華南投顧董事長儲祥生表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政府想要多徵稅,對市場「一定有影響」。
儲祥生說,一般大戶為了節稅,通常不願意參加除息,若可抵扣稅率減半過關,對一般散戶影響較大,還有檯面上必須持股的大股東也相對要多繳稅。
【2014/02/25 聯合報】
|
以富濟貧 四族群減稅120億
以富濟貧 四族群減稅120億
| ||
![]() | ||
| ||
以增加財源為目標的財政健全方案,將輔以四大減稅配套。其中,個人薪資與身障特別扣額將從現行10.8萬元,調高至12.8萬元,總計有700萬人受惠。
財政部推動「以富濟貧」為主軸的財政健全方案,800億元新增稅收中預定釋出120億元減稅利益,嘉惠受薪族、身障者與中小企業受雇員工、重視研發的營利事業等四大族群。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4)日表示,財政健全方案的目的,不只為扭轉國家的財政結構,還將藉由改革的機會達到提振就業、照顧弱勢與鼓勵企業創新等多重目的。
財政部表示,減稅後每人的可支配所得就會增加,若用於消費,亦有助擴大內需。
四大減稅配套,包括修法提高個人薪資所得稅扣除額為12.8萬元、以及身障特別扣除額亦調增為12.8萬元。財政部舉例,雙薪家庭適用的所得稅率假設是12%,夫妻二人的薪扣額各增加2萬元之後,年減所得稅金額約是4,800元。其次,中小企業增聘員工者,每名新增員工一年的薪資費用可在130%範圍內加成扣減。張盛和強調,政府願意提供減稅誘因,鼓勵企業增聘員工。因此,財政健全方案的減稅計畫中,亦會修法擴大中小企業增聘員工的薪資費用列報額度,估計將會創造1萬個就業機會。 張盛和舉例,A公司增聘一名員工,全年支付薪資50萬元,在列報企業的薪資費用時,按130%加成費用率計算,雖然企業實付薪資是50萬元,但可以扣減的費用是65萬元,公司的營所稅也會因此減少。 以及,放寬企業研發投資年限可以二擇一,包括選擇維持現制按研發支出的15%抵稅,年限一年,或延長抵減年限為三年者,投抵率則需降至10%。
【2014/02/25 經濟日報】
|
財長:不是加稅哦
財長:不是加稅哦
| ||
![]() | ||
| ||
銀行與保險業的金融營業稅,從百分之二提高為百分之五,國庫可望增加二百一十億元稅收;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說,美日英法等國在金融海嘯後,都課徵銀行稅,美國稱為金融責任處理費,「銀行業者努力拓展海外業務,才是正辦」。
張盛和並強調,金融營業稅率從百分之二恢復到百分之五,「不是加稅哦,是恢復原稅率。」
行政院長江宜樺上周五釋出財政健全方案風向球後,外界關注焦點圍繞在金融營業稅,金融股昨天股價也明顯下挫。
張盛和說,金融營業稅不是稅改主軸,只是其中一小項,金融營業稅的消息,昨日市場既已反映,金融股今天應會回歸正常。
張盛和表示,金融營業稅稅率民國八十八年從百分之五降為百分之二後,到去年底為止,政府稅收短少約四千九百多億元,連同撥付到金融重建基金二千六百多億元部分,總共七千五百億元沒有進到國庫。對外界指世界上沒有其他國家課金融營業稅,但張盛和說,金融海嘯以來,英、法、德、日、美都課銀行稅,美國叫金融責任處理費,一年二千五百多億元,課徵銀行稅是國際趨勢。
【2014/02/25 聯合報】
|
新聞眼/傾斜的租稅正義天平 扳回一點點
新聞眼/傾斜的租稅正義天平 扳回一點點
| ||
![]() | ||
| ||
馬政府上台後,先大減富人稅,營所稅與遺贈稅調降,雖然帶動了資金回流,創造台灣股市與房市榮景,卻也讓貧富差距更擴大。財政部這次決定向富人開刀,讓中小企業與受薪階級少繳一點稅,扳回一點已嚴重傾斜的租稅正義天平。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喊出「取之少數,用之多數」的口號,這樣的主張,與金融海嘯後的歐美國家施政方向是一致的。人民薪資沒漲,青年失業居高不下,政府要填補財政缺口,每個國家都是向富人開刀。
唯一的不同是,台灣的富人從金融海嘯後,不斷享受減稅優惠,營所稅率從百分之廿五降到百分之十七,包括金融業在內都雨露均霑;遺贈稅率大幅從以前最高稅率百分之四十降到單一稅率的百分之十,雖帶動六千億元資金回流,卻也把房價炒翻天,一般受薪階級更是望房興嘆。不可諱言,國家目前的財政缺口,是這十多年來調降營所稅、金融營業稅、兩稅合一等導致,張盛和也坦言,「兩稅合一,促進投資效果沒有這麼大,反而增進所得不公平」,某種程度,反映出政府對過去企業減稅政策,所帶動的投資效果感到失望。
如今,馬政府在七合一選舉前夕,拿保留盈餘與富人綜所稅開刀,對廣大的中小企業與受薪階級減稅,從權謀角度當然可以解讀為討好選票,但某種程度上,也代表馬政府終於意識到,中小企業才是創造台灣就業的根,六百多萬受薪階級才是帶動民間消費的最大動力。
不過,財政部的稅改方案,選了調整難度較低的稅種,同時增加了百分之四十五的最高所得稅率級距,和工商界近年積極主張調降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的要求幾乎背道而馳,未來如何避免高所得者離開台灣,正考驗馬政府。
【2014/02/25 聯合報】
|
財政部公布財政健全方案 薪資扣除額擬將由 10.8萬增為12.8萬!
薪資扣除額 10.8萬增為12.8萬!
| ||
![]() | ||
| ||
財政部昨天公布財政健全方案,其中的稅制改革最受矚目。財長張盛和提出「取之少數,用之多數」的「回饋稅」概念,對金融業、富人、個人股東加稅,但減輕上班族與身障者稅負。
財政部預計調高薪資扣除額與身心障礙扣除額各二萬元,由現行十萬八千元提高為十二萬八千元,預估有將近七百萬納稅人受益。
財政部估計,若一般四口雙薪之家適用綜合所得稅最低稅率百分之五,後年申報明年所得稅,將可省下二千元所得稅。
張盛和昨天召開記者會,特別製作財政健全方案的表板,還自創回饋稅(feedback tax)名詞。他說,「財政健全方案,是一種綠色稅制,我稱之回饋稅,目的是讓多數人受惠」。
張盛和強調,財政健全方案,是「增稅搭配減稅」,行政院絕對有推動決心,目的是為了讓財政健全;為了避免立法院修法過程,對加稅部分打折扣,讓健全方案變成財政惡化方案,他呼籲朝野立委能共同支持,一旦法案通過,包括長期照顧、國民年金等社福政策,就有資金可推動。
張盛和指出,台灣政府負債餘額佔GDP比率,今年底將達百分之卅八點五,距離法定舉債上限只剩不到三千億元的舉債空間,為了彌補每年二千七百億到三千億元的財政缺口,財政部決定在本次立院會期推出財政健全方案。
為了照顧廣大受薪階級,個人所得稅薪資與身心障礙扣除額,從十點八萬元提高至十二點八萬元;占全國企業家數百分之九十七的中小企業,若增聘員工,新增的薪資費用有一點三倍額度可抵營利事業所得稅。
【2014/02/25 聯合報】
|
財政健全方案 曾銘宗:台股將會受影響
| ||
![]() | ||
| ||
台股今日受到金融股走弱拖累,盤中指數拉回修正,對於金融股今日走勢是否受到政府擬調高金融營業稅率之影響?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強調,等財政部下午公布財政健全方案,才能回應。但他也坦言,若確定調高金融營業稅率至5%,台股將會受到影響,但強調影響台股走勢的原因相當多,這僅是其中原因之一。
【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財政健全方案今日出爐!財政部長張盛和下午公布財政健全方案,擬從限制債務、控制支出、增加收入三大方向著手改革,並自今年起分2至3年推動執行,其中今年將優先鎖定在調升金融營業稅率至5%,以及調整兩稅合一制,擬調降股利所得的抵稅率至50%,初估年增稅收至少可達700億元。 財政部表示,財政健全方案首要是控管債務,不讓債務破表,除了將控制債限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在38.6%外,每年的舉債金額目標則設定在1000億至1200億元,並會透過增稅、釋股、活化國有地,以及提升公股事業經營績效等管道,以彌補剩餘約1800億元的財政缺口。 在調整政府支出結構部分,除了檢討歲出優先順序外,也將會檢討九大年金保險法定支出。至於備受外界關切的增稅法案部分,今年則將優先鎖定在營業稅和所得稅,其中金融機構和企業大股東將是主要加稅族群,影響最大。 財政部預計今年上半年就會提出調升金融營業稅的修法案,擬從現行的2%調整至5%,而且也將改由國庫統收統支,不再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專戶。財政部初估,金融營業稅率若調增1%,每年即可為國庫帶來逾90億元的稅收,因此提高3%將可年增稅收達295億元。 此外,由於兩稅合一已不符合國際潮流,今年也將會一併檢討,目前財政部傾向只修不廢,擬將企業營所稅用來抵扣股東個人所得的扣抵率,從現行的100%降至50%,初估每年將可為國庫挹注400億元的稅收。 在配套措施部分,政府擬將財政健全方案所新增的稅收用來提高受薪大眾的薪資特別扣除額,以及身障者的特別扣除額。財政部初估,薪資特別扣除額每調增1000元,所需的減稅經費為3.3億元,若調增1萬元,則應不到50億元,因此受薪階級的薪資扣除額可望從現行10.8萬調高至11萬元以上。此外,為鼓勵企業為員工加薪,擬將研發投資抵減年限,從目前的「限當年抵扣」,延長為3年。
【2014/02/24 聯合晚報】
|
財政部擬調高金融業營業稅 不再獨厚金融業
新聞眼/補貼十多年 別再獨厚金融業
| |||||||
![]() | |||||||
| |||||||
財政部調高金融業營業稅,雖然銀行保險業反彈可以預見,但不應該倒果為因;事實上,不少金控、銀行獲利連年創新高,此時不恢復原先的金融營業稅率,更待何時?
有金融業者說,台灣金融業的稅制政策須全面檢討,國庫缺錢調高金融營業稅率,令人無法認同;取消金融營業稅才能與國際接軌;且調高金融營業稅率,成本可能還是會轉嫁給客戶。
金融業者談營業稅率,有很多似是而非的觀念須釐清。首先,金融保險業的營業稅並非「被加稅」,只是恢復原來稅率,並與一般產業適用相同的稅率。另外,當年金融營業稅率調降,是因為亞洲金融風暴期間,許多銀行放款踩到地雷,獲利大受衝擊。鑑於金融業一旦出現經營危機,很可能發生系統性風險,對整體金融市場、全國民眾都會受到影響,因此特別對金融業降稅。
不過,銀行業針對雙卡或企業貸款地雷,所提列的呆帳,在過去這幾年已陸續回沖。況且,當年金融保險業的營業稅率由百分之五降為百分之二,是由全體納稅人共同補貼;補貼了十多年,金融市場早已穩定,為何營業稅制還要獨厚金融保險業?為何全國納稅人還要繼續補貼金融保險業?
至於金融業者揚言,如果營業稅率恢復為百分之五,銀行為了「反映成本」,不排除調高放款利率。但目前金融業家數為數不少,市場利率也已自由化,即使部分民營業者調高放款利率,但民眾仍有公股銀行等可以選擇,其實不必擔心這些「恫嚇」。
【2014/02/25 聯合報】
|
2014年2月24日 星期一
About your tax forms 2013 出自 Vanguard
About your tax forms
出自:https://personal.vanguard.com/us/insights/taxcenter/about-your-tax-forms
Find detailed information about Forms 1099* and other investment-related tax forms for Vanguard® mutual fund and Vanguard Brokerage Services®** accounts.
Find detailed information about Forms 1099* and other investment-related tax forms for Vanguard® mutual fund and Vanguard Brokerage Services®** accounts.
Form 1099-B
You receive separate Forms 1099-B for your Vanguard mutual fund accounts and your Vanguard Brokerage Services** accounts.
Important change for all investors: Beginning with the 2012 tax year, you'll no longer receive a separate Average Cost Summary. Cost basis information for both mutual fund and brokerage clients will be included on the applicable Form 1099-B.
You'll need this form to determine investment capital gains or losses. For mutual fund accounts, Form 1099-B reports all sales, exchanges, and redemptions (including checkwriting activity) from most nonretirement accounts. For brokerage accounts, this form reports sales, mergers, bond maturities, and aggregate profits or losses on regulated futures contracts.
Form 1099-B is not provided for the following:
- Redemptions or exchanges from money market funds.
- Transfers between nonretirement accounts within the same fund.
- Conversions from Vanguard Investor Shares to Vanguard Admiral™ Shares.
- Distributions from a retirement plan, including an IRA (see Form 1099-R information below).
- Accounts registered to a nonresident alien.
Many brokerage transactions are not reported to the IRS on a Form 1099 but appear in the nonreportable section of your Form 1099-B. These types of transactions include:
- Purchases.
- Partnership distributions.
- Certain trust distributions.
- Equity option trades.
Form 1099-DIV*
You receive separate Forms 1099-DIV for your Vanguard mutual fund accounts and your Vanguard Brokerage Services** accounts.
For both mutual fund and brokerage accounts, this form reports dividends (ordinary and qualified) and capital gains distributions from taxable accounts, foreign tax paid in nonretirement accounts, and interest dividends (including specified private-activity bond interest) from tax-exempt bond funds and money market funds.
Form 1099-DIV is not provided for the following types of accounts:
- IRAs and other tax-deferred retirement accounts.
- Accounts registered to nonresident aliens. (Nonresident aliens will receive Form 1042-S; see Form 1042-S information below.)
- Exempt registrations such as corporations, money purchase pension plans, profit-sharing plans, certain types of trusts, and charities.
Form 1099-INT*
Important change for mutual fund clients: Beginning with the 2012 tax year, you'll no longer receive Form 1099-INT. Interest dividends (including specified private-activity bond interest) from tax-exempt bond funds will be reported on Form 1099-DIV.
For brokerage accounts, Form 1099-INT will still report taxable and tax-exempt interest income from individual bonds and other interest-bearing investments.
Form 1099-MISC*
Applies to Vanguard Brokerage Services** accounts only. Form 1099-MISC reports substitute payments in lieu of dividends for securities held in nonretirement margin accounts.
Form 1099-OID*
Applies to Vanguard Brokerage Services** accounts only. Form 1099-OID reports original issue discount (OID) from certain debt obligations. Although you may not have received a cash payment from the obligation during the year, if the obligation was originally issued at a discount, Vanguard is required to report a portion of that OID each year it is held in your account.
Note to owners of U.S Treasury Inflation-Protected Securities (TIPS): There are two components to TIPS reporting, one of which is reported as OID.
- First, the principal value on these securities fluctuates according to changes in the Consumer Price Index. These adjustments are reported as OID on IRS Form 1099-OID.
- Second, the coupon payments from these securities are reported as interest on Form 1099-INT. Coupon payments are calculated by multiplying the coupon rate (which does not change over the life of the security) by the adjusted principal amount.
For more details about OID reporting, see IRS Publications 550 (Investment Income and Expenses) and 1212 (Guide to Original Issue Discount Instruments).
Form 1099-Q
You receive separate Forms 1099-Q for your Vanguard mutual fund accounts and your Vanguard Brokerage Services** accounts. This form reports distributions, including asset transfers to another financial institution, for education savings accounts (ESAs) and the Vanguard 529 College Savings Plan. For ESAs, the form also reports the investment fair market value as of the end of the tax year.
Form 1099-R*
You receive separate Forms 1099-R for your Vanguard mutual fund accounts and your Vanguard Brokerage Services** accounts. This form report transactions from retirement accounts (including IRAs and employer-sponsored plans) such as distributions, removal of excess contributions, Roth conversions, IRA recharacterizations or rollovers, and federal and state tax withholding.
Form 5498
You receive separate Forms 5498 for your Vanguard mutual fund accounts and your Vanguard Brokerage Services accounts. Generally, this form is not necessary for the preparation of your tax return.
This form reports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for traditional IRAs, Roth IRAs, Simplified Employee Pension (SEP) IRAs, and Savings Incentive Match Plan for Employees (SIMPLE) IRAs:
- Contributions.
- Catch-up contributions.
- Conversions.
- Rollovers.
- Recharacterizations.
- Fair market value (December 31 year-end balance).
It also indicates whether an individual must take a required minimum distribution (RMD) in the following year. (Note: RMDs may be required even if not indicated on the form. See Publication 590 for more information, or consult a tax advisor.)
Note: Since IRA contributions can be made until April 15 of the year following the previous tax year, this form is mailed to you in May.
Form 5498-ESA
You receive separate Forms 5498-ESA for your Vanguard mutual fund accounts and your Vanguard Brokerage Services accounts. This form reports contribution information, including asset transfers from another institution, for education savings accounts (ESAs).
Form 1042-S
You receive separate Forms 1042-S for your Vanguard mutual fund accounts and your Vanguard Brokerage Services accounts. This form is only mailed to nonresident alien investors. It reports dividends and short- and long-term capital gains for nonretirement accounts, and distributions from retirement accounts, including IRAs. The form also reports federal income tax withheld, referred to as nonresident alien withholding.
Depending on account activity, nonresident alien shareholders could receive Form 1099-B or 1099-DIV for a nonretirement account if they fail to provide Form W-8BEN to certify their foreign status.
*Note on IRS reporting of investment income on tax forms: Most tax forms are required to be provided only for amounts of $10 or more, or if taxes have been previously withheld. However, you must report any investment income or distributions you receive to the IRS. All investment income or distributions during the year are reported on your year-end mutual fund or brokerage account statement.
** In an effort to reduce the number of revised tax forms resulting from income reclassifications by security issuers, the IRS has permitted the mailing of Forms 1099 related to Vanguard Brokerage Services accounts through the end of February
.
.
2014年1月7日 星期二
離境證券所得 適用最低稅負
離境證券所得 適用最低稅負
| ||
![]() | ||
| ||
政府開放證券商可以辦理國際金融業務(即離境證券業務;OSU),並提供15年免徵營所稅優惠,因未排除計入基本稅額,財政部已經公告,離境證券的免稅所得需納入課徵12%的最低稅負所得稅。
最低稅負制主要是針對個人及企業所享有的減免租稅優惠而來,若未事先排除者,其享有的租稅優惠,均會「自動」納為最低稅負的課徵稅基,補課一筆最低稅負所得稅。
立法院去年6月1日三讀通過券商可設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 )。財政部表示,當時並未准許券商離境證券業務可免課徵最低稅負,因此,將券商經營離境證券業務免徵的所得稅,納入最低稅負的基本所得額。
【2014/01/07 經濟日報】
|
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奢侈稅修正 行政院通過
奢侈稅修正 行政院通過
| ||
![]() | ||
| ||
為了遏止工業土地人為炒作,行政院會上午通過特種貨物及勞物稅條例,修正奢侈稅,將非都市土地也納入課稅範圍。同時,為了避免傷及無辜,修法也將授權財政部可以視個案情況,只要不是短期投機交易,將可免稅。
財政部次長吳當傑出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財政部注意到工業用土地,出現人為炒作或短期投機行為,銀行貸款標金額持續增加,因此修法針對這部分課稅。草案將短期買賣不動產課徵範圍擴及非都市的工業區土地,其稅率比照都市土地,持有未滿1年轉手課15%,未滿2年課10%。 此外,由於現行法令規定,所有權人及其配偶、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應可免徵特種貨物及勞物稅,為了避免有人利用這一款避稅,草案增加需要自住事實。 但草案也放寬了豁免範圍,增加一項「其他」概括彈性授權條款,提供空白授權給財政部,只要經認定非屬短期投機交易,無炒房意圖,准許稅捐稽徵機關可視個案決定免稅,以免傷及無辜。吳當傑舉例,一對夫妻婚前名下各擁有一戶房屋,若結婚後決定共居一處,有意出售另一戶,就不應課徵奢侈稅。
【2013/12/19 聯合晚報】
|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年金保單準備金 要課遺產稅
年金保單準備金 要課遺產稅
| ||
![]() | ||
| ||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生前投保年金保險,若在身故後,保險公司返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性質屬於遺留的財產價值權利,而非保險法規範的理賠金或年金給付,不符遺贈稅法第16條第9款的遺產排除規範,因此須併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提醒民眾申報時,應留意保險給付性質以免補稅遭罰。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被繼承人甲君,以本人作為要保人兼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購買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保單約定從投保第10年屆滿時開始給付年金。但如果甲君在年金給付日之前就過世的話,保險公司將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 台北國稅局指出,案例中甲君在投保後一個月身故,以子女作為受益人,申報遺產稅時,將該份年金險保單,以保險理賠金符合遺贈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並未計入遺產總額。經過台北國稅局查核後,發現甲君過世時,依照保單內容,還未符合年金保險的年金給付條件,保險公司是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換句話說,該保險給付的金額屬遺留財產價值的權利。
【2013/12/13 經濟日報】
|
保單價值準備金不是保險金,不能免遺產稅。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扶養其他親屬費用 不算贈與
扶養其他親屬費用 不算贈與
| ||
![]() | ||
| ||
未來扶養其他家屬、親屬費用,免認定贈與課稅。財政部賦稅署昨(20)日表示,配合所得稅法擴大扶養其他親屬的免稅額認定,修訂遺贈稅施行細則,過去「其他親屬」教育扶養費等應納入遺贈總額,超出免稅額部分則要課稅,但未來則受惠免計入,有助這類扶養情形的家庭減少稅負隱憂。
賦稅署指出,新制近日內實施。2011年底大法官提出694號解釋令,認為所得稅法中,規範納稅人扶養其他親屬、家屬,必須未滿20歲或年滿60歲,才可列報扶養免稅額,不符平等原則違憲,要求限期修法改善。
財政部因此修訂所得稅法第17條,將扶養認定擴大為「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將可增加申報扶養免稅額,每多扶養一人,可增扣8.2萬元免稅額。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由於遺贈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4款中,「受扶養人」的定義是比照所得稅法,隨所得稅法認定範圍擴大,因此配合修正。將受扶養人為贈與人的其他親屬、家屬的認定範圍比照擴大。
許慈美說明,納稅人對子女、家屬有每人每年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但如果是扶養所需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可不計入贈與總額。過去認定範圍較小時,就算是其他親屬的扶養費用也會計入贈與總額,配合修正後,可減少這類情形。
舉例來說,甲在同年度贈與A、B兩名子女共200萬元,並扶養其他親屬C共50萬元,合計超過220萬元免稅額部分,應處以10%稅率課稅3萬元。
但修訂後,扶養C的50萬元免除認定為贈與,而A、B的200萬元贈與在免稅額220萬元以內,因此免課稅。賦稅署並指出,可預期對贈與稅收有所影響,但影響程度應不會太大。
此外,賦稅署表示,為配合內政部推廣全面「免附戶籍謄本」措施,這次也刪除遺贈稅施行細則第49條,未來繼承人公同共有的遺產,申請實物抵繳案件可免附戶籍謄本。
【2013/11/21 經濟日報】
|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江揆下令 自經區歸零檢討
江揆下令 自經區歸零檢討
| ||
![]() | ||
| ||
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政策喬不攏,行政院長江宜樺近日拍板,歸零檢討。據了解,新版本將融入更多自由化、國際化精神,淡化外界「一昧減稅」觀感。外界預期,在歸零檢討後,國際醫療、金融等開放不足的示範產業,可望「加料」再上路。
自經區特別條例上月中報送行政院核定,歷經副閣揆毛治國、政務委員薛琦審議。近日江揆手中版本雖已是跨部會折衝後的「最大公約數」,不過,近來外界批評自經區租稅政策聲浪迭起,加上內閣看法相左,江揆決定全盤檢視自經區所有開放項目,重點突出自由化。 為了追回進度,江揆近期將密集邀各部會首長討論,盼趕在年底定案。原定隨前副總統蕭萬長訪美的經建會主委管中閔,也取消行程。 相關官員表示,此次歸零檢討主要是回到自經區昔日推動構想,看看現況(特別條例)與理念差多少。過去因部會折衝而被犧牲的鬆綁,都有可能再加回來,「未來定調的新版本,一定是以自由化做亮點,租稅則扮演合理的短期『點火』功能。」 官員說,在四大示範產業中,農業加值、智慧運籌,已做到一定程度自由化。國際醫療與金融,鬆綁程度不如預期,前者仍充滿管制思維,不僅未讓外資待遇從WTO邁向WTO+ ,陸資、陸籍准入也未看齊外資待遇。至於後者,開放幅度較小,一併納入審視範圍。 據了解,各部會討論自經區條例時,為了妥協,讓自經區推動理念大打折扣。歸零思考後的自經區,將重點突出日後接軌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 )的企圖心,在人流、投資待遇上,均會做調整。 至於在租稅政策上,基於國際租稅競爭,初判較需保留項目是,外籍專業人士在台薪資前三年半數課稅及台商海外盈餘匯回實質投資免稅等,其餘將視況增刪。
【2013/11/18 經濟日報】
|
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無美國客戶 擬免肥咖條款
無美國客戶 擬免肥咖條款
| ||
![]() | ||
| ||
因應美國肥咖條款(FATCA),金管會已請各金融業公會,針對豁免商品及豁免機構等內容,作最後確認,以利與美國協商,洽簽FATCA的跨政府協議。
目前國內金融業者提出的豁免商品,包括政府基金、公益信託、銀行員工退休金存款、政府機關存款與代收稅款帳戶、員工持股信託及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等。
根據FATCA規定,只要符合逃漏稅風險低等相關條件,就可以視為豁免商品,並列在跨政府協議的附錄中。
列豁免的商品愈多,愈有助減輕金融機構作業成本,及免除可能被扣30%稅款的風險。不過,金融業提出這些豁免商品,不見得會被美方照單全收。
除了豁免商品,依FATCA規定,符合一定條件的金融機構,也可視為豁免機構,並列在跨政府協議的附錄中,例如符合總資產在1.75億美元以下、集團內未在海外設立營業據點及沒有美國客戶等條件。
金融業者表示,FATCA規定,因法律規定、低逃漏稅風險、最終受益人是政府,以及具有公益性質或等特性的金融商品,原則上可以列為豁免商品。
【2013/09/26 經濟日報】
|
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兩稅合一 明年稅改頭號目標
兩稅合一 明年稅改頭號目標
| |||||||
![]() | |||||||
| |||||||
呼應外界要求,財政部已將「兩稅合一制」列為明年頭號稅改目標。鑑於兩稅合一的抵稅額每年高達千億元,未來檢討兩稅合一制時,不排除調整目前的抵稅比率,股利的稅負有可能上升。高層官員說,財政部目前尚未對兩稅合一的改革設限,包括調整兩稅合一的稅額扣抵方式(我國採取完全設算扣抵制)、保留盈餘加徵10%所得稅的存廢等,都將會納入改進的範圍。 政府支出增加、稅收減少,財政赤字不斷上升下,前副總統蕭萬長昨(30)日建議政府,在經濟、物價穩定時,檢討並廢除兩稅合一制度。 除蕭萬長主張檢討兩稅合一制,包括立委廖正井、賴士葆等國民黨籍立委,先前亦曾提出相同修法建議。 財政部表示,已經感受到外界對兩稅合一的改革訴求正在升溫,日前已將兩稅合一的存廢及改進之道委外研究,明年初即會啟動以兩稅合一為主軸的新一輪稅制改革。 我國實施兩稅合一已有15年,依據統計,個人股東申報的股利所得扣抵稅額,近年來已高達約1,000億元。財政部承認,兩稅合一營造輕稅環境、減輕投資者稅負是事實,但對國家財政的負面影響愈來愈大。 財政部是在今年5月以「我國兩稅合一制度現況檢討與未來改革方向」委外進行研究,預定學者年底提出改革報告。 受託學者向財政部初步提出的研究方向,是以掌握主要國家在兩稅合一制度的發展趨勢與現況,並從國際租稅潮流、產業影響、租稅收入、稅負公平、以及稅務行政等不同面向,重新探討我國兩稅合一制度未來可能的改革方向,以兼顧國際競爭、稅收中立與公平效率的多重目標。 閱讀祕書/兩稅合一 「兩稅合一」是為消除營利所得重複課稅的稅制。台灣是自1998年1月起實施兩稅合一,藉由將公司階段繳納的所得稅,由股東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扣抵,以創造低稅負的投資環境,減輕投資者的稅負。 兩稅合一制的基本精神,是將公司視為法律的虛體,不具獨立納稅能力,僅是作為把盈餘傳送給股東的導管,因此,公司階段的所得與股東階段的股利,僅課徵一次所得稅。 相對於兩稅合一的稅制稱為「獨立課稅」制。獨立課稅制將公司與股東視為獨立的個體,公司的所得在公司階段課徵一次所得稅後,其盈餘分配給股東時,股東須再繳納一次所得稅,容易造成重複課稅問題。 (記者陳美珍)
【2013/07/31 經濟日報】
=========================
|
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夫妻互贈IPO股避稅…破功
夫妻互贈IPO股避稅…破功
| ||
![]() | ||
| ||
補證所稅的漏稅破網,財政部主動出擊。夫妻藉由贈與財產免稅之便,互贈IPO股票後,留待上市再出售的證所稅避稅行為,將要破功。財政部祭出回歸條款,不僅仍要對出售者課證所稅,課稅成本也要強制回溯按受贈前價值計算,證交所得「一毛都漏不掉」。
這項規定,將與新版證所稅同步溯自今年的1月1日起生效。新版證所稅修法案已經總統令公告溯至今年1月起實施。配合新法,財政部也已完成所得稅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鑑於坊間有高所得者為免除繳納IPO股票的證所稅,藉由夫妻贈與「轉換」IPO股票的避稅手法,財政部透過修改施行細則,先祭出反制措施。 施行細則明文限制,配偶相互贈與的股票,其第一次贈與前,如屬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者,受贈配偶出售時,也應認定是受贈配偶在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的股票。財政部解釋,這項規定將使夫妻藉由贈與,將IPO股票「免稅化」的過程完全失效。 舉例來說,甲取得A公司的IPO股票20張,每張成本50元,甲趕在未上市前,贈與給配偶乙,由乙在股票上市後,以200元價格出售。 由於夫妻相互贈與財產免稅,而乙在出售股票時,A公司已是上市公司,依據現行稅法,2014年以前,居住者出售上市櫃公司股票可以免課證所稅。甲與乙互贈IPO股票的行為,若未經明定,就會出現既不必繳納贈與稅,也免徵證所稅的合法避稅現象。 但在財政部修改所得稅法施行細則後,由於甲是在取得IPO股票後,贈與給配偶乙(即第一次贈與),因此,甲贈與給乙的IPO股票,在乙出售時,仍要視為是IPO股票,並回歸按甲第一次贈與前(即取得時)的50元做為成本,以乙每股出售價200元減除取得成本50元,每股課稅所得就是150元。 財部表示,IPO股票在證所稅開徵後,屬於強制核實課稅的範圍,除非是非承銷取得、且張數在十張以下者外,出售IPO股票的獲利,明年5月要辦理所得稅申報。換言之,今年曾採取夫妻互贈IPO股票規避證所稅者,IPO出售獲利全部跑不掉,明年仍要照常繳稅。 新聞辭典》IPO股票 IPO是初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的簡稱,是指企業的股份首次公開發售由投資人認購的過程,目的是為籌集企業所需的營運資金。 我國對於IPO股票的課稅方式,與一般上市、櫃公司略有不同,出售IPO股票的投資人,每年5月必須強制核實申報其證券交易所得,扣除成本及費用後,按15%稅率分離課稅。 為鼓勵投資人長期持有股票,IPO的股票取得後,持有一年以上出售者,稅率減半為7.5%;上市、上櫃後繼續持有滿三年者,只須按3.75%的低稅率課徵證所稅。
【2013/07/30 經濟日報】
|
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
技術入股成本課稅合理化 生技業歡呼
課稅合理化 生技業歡呼
| ||
![]() | ||
| ||
「技術入股成本課稅合理化」成為這次行政院提振景氣措施的最大亮點。財政部將配合政策發布課稅解釋,同意凡經國科會審認且出具的技術作價相關成本,均可做為減除項目,將大幅減輕技術作價取得股票的財產交易所得。
國科會主委朱敬一表示,還將放寬二項重要限制,一是技術作價入股成本審認的適用範圍不再以新創事業為限;二是技術作價將採遞延課稅,期間長達五年。 生技業界對「技術入股課稅合理化」表示歡迎,現在技術擁有者因技術入股會被課大筆稅額,稅額大多由資金投資人負擔,新制度將大大提昇創投入股新創公司意願,而且也無須將公司設於第三地(如開曼)。 再者,技術擁有者也無須一下子出一大筆錢,或公司也無須預先支付技術者大筆金額,公司可以擁有現金,擁有銀彈可以投入技術開發。 2004年起,企業或個人將專利權等的報酬,轉換為股票時,即須扣除相關成本,再以餘額申報其他所得,繳交所得稅。 例如某甲以技術入股,拿到面額1億元的股票,這1億元視為個人的收入,依規定可以自行舉證成本減除,如果提不出成本證明,需按照財政部所訂標準,即以作價抵充出資股款的30%設算成本,計算所得課稅,設算出的所得是7,000萬元,會適用最高40%的所得稅率。某甲拿到股票時,還不知未來會賺會賠,就要繳交幾近2,800萬元的所得稅。 個人因為並無記帳規定,要舉證相關專利權的成本有困難,有些研究期程很長,成本相當高。財政部放寬,未來成本可由國科會認定。而且未來不只生技公司,其他的新創公司技術入股也可以延緩五年才課,不必在拿到股票當年課稅。 朱敬一舉例說,甲教授擁有A專利和乙投資人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就叫新創公司,但是研發過程中發現A專利不夠使用,必須加入B專利,因此可以請擁有B專利的丙教授技術入股,未來也在獎勵範圍之列。新創技術作價後續依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屬於發明人部分,也同樣適用。
【2013/05/29 經濟日報】
|
2013年5月21日 星期二
建構公平稅法 三點不漏
建構公平稅法 三點不漏
| ||
![]() | ||
| ||
德國科隆大學法學院稅法研究中心榮譽教授尤哈信朗(Joachim Lang)就如何建構公平的稅法環境提出三要點,認為所得稅收可作衡量指標,占比愈高顯示該國稅法公平;營業稅、烈酒稅等消費稅,有違量能課稅原則,不應作為主要稅收來源。而課遺贈稅等財產稅也已不符趨勢,且會削弱國際租稅競爭力。
台大法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台灣稅法協會17日共同主辦「租稅公平與納稅人保護」研討會,邀請尤哈信朗來台,以「一個合於公平的稅法體系」為題演講。
尤哈信朗表示,財稅學者都希望建立完全公平的稅法體系,但實務上,並沒將立法公平作為最優先考量,過程中會受利益團體遊說變得更複雜。
他強調,財稅學者應盡力在不使人發生錯誤前提下,實踐公平稅法的基本原則並分析解釋。
尤哈信朗認為,所得課稅最符合公平的稅捐體系,可衡量納稅義務人的經濟負擔能力,因此所得稅占國家稅收的比重,可作為衡量指標,占比如果越高,代表該國是較為公平的稅法。此外,包含營業稅、能源稅、烈酒稅等消費稅,德國已逐年增加,2012年達到2,598億歐元,所得稅則為2,402億歐元。但尤哈信朗表示,以消費稅作為主要稅收來源並不公平,因消費行為無法評斷負擔稅負的經濟能力,有違量能課稅的基本原則。 尤哈信朗也認為,應對遺產、贈與等財產稅等課徵加以拒絕,當初起源於19世紀為消除貧富差距的意識形態,到今天已不再合時宜且有缺陷。
【2013/05/20 經濟日報】
|
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
大戶大減稅 藍版證所稅共識
大戶大減稅 藍版證所稅共識
| ||
![]() | ||
| ||
國民黨團證所稅共識版本昨(15)日晚間出爐,確定取消設算制8,500點的「天險」,99%的散戶完全免稅;另10億元以上交易大戶則僅需就「超出10億元的差額」課徵0.1%的證所稅。
國民黨團證所稅檢討小組召集人費鴻泰解釋,這次共識原則是:輕稅簡政、簡單明瞭、只修不廢。今日將通過黨團會議決定後,下周一就可以排入委員會審議,希望這個會期就可實施。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8,500點的設算制提前退場之後,股市交易量增加,證交稅也會增加,對稅收與股市均有助益。但因股市漲跌無法預測,目前未估計新版稅收。
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指出,今年第1季股市交易額度達5,000萬元以上的大戶為36%,較去年同期46%足足掉了一成,可見現有制度確實影響投資人意願,相信共識版本應該可以把投資人找回來。
檢討小組昨日傍晚6時召開第一次討論會議便達成共識,與會者包括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賴士葆等10名立委,以及財政部長張盛和與金管會主委陳裕璋。
會後費鴻泰召開記者會表示,決議後的共識版本,IPO等四類股票維持核實課稅,但取消以股價指數8,500點做為起徵點的設算制,並增列回溯條款至今年1月1日,以免在新版完成修法施行的過程中,股市就衝破8,500點。修法回溯的目的,將可賦予修法過渡期間,已被設算扣繳稅款的投資人,擁有退稅的權利。費鴻泰說,在2015年後,證所稅改採雙軌制,除維持對IPO 等四類股票核實課稅外。每年買賣股票成交金額超過10億元以上的大戶,不再強制核實課稅,改就其超過10億元以上部分的交易金額,按0.5%的推計純益率與20%扣繳率(折合證所稅為0.1%)課稅。不過,不願設算的投資人,也可選擇核實申報證所稅。以一年成交金額10億1,000萬元的投資人為例,新版只就超過10億元的部分,即1,000萬元(10.1億元減掉10億元)課徵0.1%的證所稅,應納稅捐只有1萬元(1,000萬元x0.1%)。
【2013/05/16 經濟日報】
|
這次修正案重點 放更大、不抓小
這次修正案重點 放更大、不抓小
| ||
![]() | ||
| ||
這次財政部版證所稅修正方案的重點就是「輕稅簡政」,昨晚三項重要結論:取消八千五百點天險、十億交易大戶可選設算制、散戶免徵證所稅,總結一句就是:「放更大,不抓小」。
一旦修法通過,真正的「核實課稅」將維持現制,僅限四類售股者:IPO(股票首次上市櫃)逾十張、興櫃股票達一百張、未上市(櫃)股票,以及非居住者。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坦言,依現行證所稅,只要售股超過十億元,就必須核實課稅,確實打到大戶痛處;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進場大戶為了避稅,不是用「假外資」、就是「人頭戶」,財政部若要進一步查核,又會引發「查稅風暴」。 另一方面,有些大戶資金乾脆不進場或轉移至他國股市,造成台股近期交易量萎縮,表面上看起來是八千五百點「天險」,限制股市漲幅,但一般散戶的影響力極其有限,大戶才是實際上在背後發功的有力人士。換言之,這次財政部為散戶取消八千五百點為「假議題」、配套放寬大戶課稅條件才是「真正目的」。 依據證所稅修正版本,大戶設算制的推計稅率為千分之一,交易量若超過十億元,例如十億一千萬元者,每一千萬元將課一萬元證所稅。現實上,有本事的大戶只要控制交易量低於十億元,或另外找人頭戶分攤交易量,操盤獲利一千萬,一樣可免繳證所稅。 財政部官員不諱言,現在大約百分之一、兩千八百多人選擇核實課稅制,至少虧損可扣抵;但證所稅修正版通過後,大戶幾乎會一面倒選擇「設算制」,因為稅率只有千分之一,還可避掉查稅隱憂。 這次修正主要是「取消天險、大戶降稅」,證所稅的初衷原是針對高資本利得者課稅,本來就不是向散戶開刀;但廢稅的民意高漲,財政部只好在理想初衷打折扣,以符合市場的現實期待。
【2013/05/16 聯合報】
|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