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賦稅小組 送3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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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會的金融賦稅專案小組研議成果出爐,並已呈報行政院,長期看護醫療保險費扣除額、券商離境業務租稅優惠及調降券商權證證交稅等3項達共識,其餘項目金管會與財政部各有堅持,將由行政院協調後做裁示。
據了解,這次呈報行政院定奪的除之前金融業者提出的7大訴求外,金管會並增列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投資國內企業發的人民幣債券免利息所得稅議案,希望透過金融賦稅專案小組一併向行政院爭取。
據了解,專案小組研議多時後,已達成共識部分,除券商離境業務比照OBU享有租稅優惠,及調降券商權證交易的證交稅率外,保費扣除額也達成部分共識。
保險方面,金融業爭取的訴求,主要在現行2.4萬元的保費支出扣除額外,針對「年金保險」及「長期看護醫療保險」保費支出,各另訂2.4萬元的扣除額,並將企業幫員工投保的每年每位員工2.4萬元免稅額,擴大到8.2萬元,以鼓勵企業幫員工買團體年金保險。
據了解,專案小組針對「長期看護醫療保險」另訂2.4萬元的扣除額部分,達成初步共識,財政部同意檢討。不過,民眾必須投保「適格」的長期看護險,至於「適格」的定義,將由保險局另訂之。
目前國人在報稅時,若採用列舉扣除額的申報方式,可申報2.4萬元保費扣除額。不過,保險公司反映,保費年年漲,民眾保費支出多大於這個金額,2.4萬元的商業保險保費扣除額早就不敷使用。
有關「年金保險費扣除額」部分,財政部態度較保留。至於企業幫員工投保的免稅額部分,財政部也未同意。至於其他尚無共識的金融課稅議題,由於財政部與金管會各有主張,將一併呈報行政院,由行政院做最後決定。
包括將銀行提列呆帳準備可列費用比率,從現行1%提高到2%到3%;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比照投信基金,在信託利益實際分配時才課稅;調降或停徵期交稅,以及金控採連結稅制,子公司與母公司應視為同一個經濟個體,以合併報表概念來看,應讓金控所有費用都可認列。
【2013/02/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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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金融賦稅小組 送3利多 (長期看護醫療保險費扣除額、券商離境業務租稅優惠及調降券商權證證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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