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學者觀點-開放離境證券業務 提升證券業國際競爭力


學者觀點-開放離境證券業務 提升證券業國際競爭力

  • 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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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德明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系教授】
     任何法案的制訂,應考慮要達到的效益(intended benefit),也應考慮不想要的後遺症(unintended effects)。我國的證券交易所得稅,預計明年1月實施,要達到的公平正義效益尚未看到,不想要的後遺症已經明顯易見。暫且不討論是否證所稅的實施造成今年股市跌跌不休,由於占成交量主流的不少中實戶以上客戶紛紛退場觀望,每日證券交易量萎縮超過一半可以明確歸因於證所稅,使主張證所稅的財政部自己成為最大的受災戶,根據財政部的計算,台灣前10月證交稅僅602億元,即使未來2個月證交稅有去年同期水準,離預算目標1,265億元短少500億元以上,為了每年增加的60億元的證所稅之可能收益,財政部先損失確定的500億元稅收,可以說是得不償失。
  而台灣的證券商則成為證所稅制度下民間最大的受害者,我國全體86家證券商2011年盈餘還有新台幣171.5億元、EPS(每股盈餘)0.51元;其中本國證券商盈餘為127.1億元、EPS 0.40元。但到了今年,扣除處分不動產的獲利挹注,估計本國的整體證券商的整體獲利不到100億元,淨資產報酬率(ROE)只有2%左右。影響所及,證券商紛紛傳出裁員消息,目前約4.5萬人的證券從業人員,估計需裁掉一大部份人員,增加台灣的失業人數。為了因應面臨的營業困境,已有證券商要求證券營業員兼職推銷基金、保險甚至信用卡等非相關產品,把證券人員的專業地位與形象徹底摧毀,對我國的資本市場發展極為不利。
  根據最新版的環球金融中心(GFCI)排名,在2012年9月台灣台北的排名退居全球第41名,在亞洲四小龍中排名最差,不但輸給金融見長的香港(第3)與新加坡(第4),也輸給主要競爭對手南韓首爾(第6),甚至輸給國人印象中落後的中國上海(第19名)。
  台灣的證券業過去曾對台灣的經濟發展有卓越的貢獻,2000年之前台灣的經濟年年高成長與台灣科技業蓬勃發展有關,而台灣科技業的蓬勃發展則與台灣資本市場的活絡與籌資容易大有關聯,可以說台灣的資本市場的活絡是過去台灣經濟發展的溫床,如今台灣資本市場逐漸萎縮不振,原因很多,也不能全推給證所稅的實施,但是相對競爭力的下滑則是不爭的事實。
  平心而論,過去十年,我國的證券主管單位,對台灣證券業的管理都抱持的開放多於管制的心態,有許多新的業務紛紛開放給證券業承做,但何以至今證券業的餅越做越小?最主要的原因是在金管會成立之後,我國的證券業主管單位只是金管會下的一個局,管轄業務雖然不變但主管的權限變小了,無法自己行文頒布命令,所以無法做大開大闔的改革開放,只能小鼻子小眼睛的涓滴放鬆。最明顯的案例是原先證券周邊單位有四合一整合的規劃來呼應全球風起雲湧的交易所與結算所的整併,但因人事的更迭與主管的權限最近完全停擺,連如何提昇台灣證券周邊單位的競爭力都不再有人討論。
  亡羊補牢,我國證券主管單位在此時應對證券業的鬆綁與業務的開放抱持更開闊的心態,以免辛苦扶植長大的證券業逐漸萎縮,證券從業人員被迫改行,或被迫到中國大陸發展。財政部長張盛和最近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金融賦稅小組的七大議題中,已有兩項達成共識,包括權證避險交易稅調降至千分之一,金控連結稅制所產生費用中和監理有關的成本可以扣除,這是理性的開放措施。至於開放證券商OSU(Offshore Securities Unit,離境證券業務),財政部表示要在11月12日當周正式定案。
  離境證券業務的開放對我國的金融業有很多好處,除可使證券商之母公司藉離境業務稅賦減免,爭取全球性業務且資源得以擴大聯結海外事業之經營,發展為國際性投資銀行,也能擴大證券商業務範圍、提高經營彈性,使金融商品多元化、創新能力提升,進而提升我國區域金融中心地位和吸引海外金融業務回流,以增加台灣金融業就業人口、發展我國財富管理業務。目前離境證券業務已開放給我國的銀行業透過OBU(Offshore Banking Unit,境外金融中心)承做,但我國銀行的OBU都固守在傳統的銀行存放款業務,對資本市場的業務著墨很少,所以開放證券商離境證券業務,不但在管制上已有相關規範可以參考,也不會損及其他金融業的既存業務量,反而透過業務互補,可以擴大我國金融業的大餅。
  ECFA自2010年6月簽署以來,已有7家台資銀行在大陸設立分行,並有1家台資銀行獲准經營台商人民幣業務;保險及投信部分也各有突破,相較之下,唯獨證券業在兩岸准入方面尚無進展。開放證券商離境證券業務,可為開發人民幣計價商品預作準備,讓嗷嗷待哺的台灣證券業留下一扇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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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有護航味道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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