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

這次修正案重點 放更大、不抓小

這次修正案重點 放更大、不抓小
 
這次財政部版證所稅修正方案的重點就是「輕稅簡政」,昨晚三項重要結論:取消八千五百點天險、十億交易大戶可選設算制、散戶免徵證所稅,總結一句就是:「放更大,不抓小」。
一旦修法通過,真正的「核實課稅」將維持現制,僅限四類售股者:IPO(股票首次上市櫃)逾十張、興櫃股票達一百張、未上市(櫃)股票,以及非居住者。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坦言,依現行證所稅,只要售股超過十億元,就必須核實課稅,確實打到大戶痛處;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進場大戶為了避稅,不是用「假外資」、就是「人頭戶」,財政部若要進一步查核,又會引發「查稅風暴」。
另一方面,有些大戶資金乾脆不進場或轉移至他國股市,造成台股近期交易量萎縮,表面上看起來是八千五百點「天險」,限制股市漲幅,但一般散戶的影響力極其有限,大戶才是實際上在背後發功的有力人士。換言之,這次財政部為散戶取消八千五百點為「假議題」、配套放寬大戶課稅條件才是「真正目的」。
依據證所稅修正版本,大戶設算制的推計稅率為千分之一,交易量若超過十億元,例如十億一千萬元者,每一千萬元將課一萬元證所稅。現實上,有本事的大戶只要控制交易量低於十億元,或另外找人頭戶分攤交易量,操盤獲利一千萬,一樣可免繳證所稅。
財政部官員不諱言,現在大約百分之一、兩千八百多人選擇核實課稅制,至少虧損可扣抵;但證所稅修正版通過後,大戶幾乎會一面倒選擇「設算制」,因為稅率只有千分之一,還可避掉查稅隱憂。
這次修正主要是「取消天險、大戶降稅」,證所稅的初衷原是針對高資本利得者課稅,本來就不是向散戶開刀;但廢稅的民意高漲,財政部只好在理想初衷打折扣,以符合市場的現實期待。
【2013/05/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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