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

金融業買公債 不必揭露損益

金融業買公債 不必揭露損益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0.03.02 02:55 am

金管會對金融業持有公債的會計處理全面解禁,允許壽險、銀行買進熱門指標公債,可放在「持有至到期」項下,不必再以市價評價。此舉將使金融業買進公債後,不必面對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買債意願大幅提升。

這項禁令解除,受惠最大的是壽險與銀行業,因為這兩個行業是公債長期投資者;至於短期操作公債的票券業與證券業,並無太大影響。

但國內公債籌碼原本就不足,銀行、壽險業買進熱門公債後,如果列入「持有至到期」,等於把債券全鎖進保險箱,將使債市流通籌碼更稀少,不利債券次級市場交易。

且依34號公報,列入「持有至到期」的金融商品不必依照市價評價,也可能讓銀行、壽險公司買進大量公債後,即使公債價格狂跌,帳面也看不出來,不必揭露損益。

據了解,保險局農曆年前發函給壽險公會,同意壽險業買進熱門公債後,在會計帳上可放入「持有至到期」項下;據了解,銀行局近期也將發函對銀行開放。

國內資金過剩,讓債券市場長期都有供不應求的問題,新發行的公債往往一標售就被長期投資機構買走,且不拿出來交易,以致次級市場流通籌碼嚴重不足,也無法建立合理的債市殖利率曲線。

金管會96年要求銀行、票券、證券、壽險等四大公會訂定自律規範,只要買入最熱門的指標公債,都必須放在「備供出售」或「交易」項目,債券價格會跟著市場利率波動變化,並要反映在財報,且相關投資不能列入「持有至到期」。

這項規定主要是避免公債被銀行、保險業者鎖住,以維持次級市場流通;且列入「交易」、「備供出售」的金融資產,依照規定須依照市價來評價,可避免金融機構為了消化資金、不顧風險的大量買進公債。

相關人士指出,去年中開始,壽險公司不斷向金管會爭取解禁,主張會計處理應該回歸交易本質,壽險公司明明是長期持有公債,不能硬性規定業者列為「備供出售」。

據了解,金管會最近開會檢討是否解除限制,調查結果發現,金融業者並未因為會計帳限制而減少購買公債,債市交易量也沒有比較活絡,金管會因而同意解除限制。

【2010/03/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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