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證券業 3禁令解除

證券業 3禁令解除
 
金管會今天上午與證券商負責人舉行聯繫會議,會後宣布3項鬆綁措施,括受託買賣業務人員得銷售自營部門的衍生性金融商品,證券商無專任限制人員得於單一窗口登記兼職,證券商於境內得與專業機構投資人承作未掛牌外幣計價債券;原則上朝開放方向辦理的業務包括,受託買賣業務人員得兼任財富管理信託業務,證券商得擔任境外外資保管機構。
金管會表示,之前的規定讓證券商分公司受託買賣義務人員可以銷售境外基金和境外結構型商品,但是自營部設計的結構型商品,反而無法在自家通路銷售,現在開放後可以讓自己設計的金融商品在自家通路提供給投資人,對衍生性商品的業務發展有更進一步幫助。
之前規定人員要專任,業務人員上半天服務完客戶下半天就空出來了,券商希望人力能充分利用,金管會表示,現在開放只要沒有利益衝突都事情可以兼職。
金管會研擬開放券商可以兼任財富管理信託業務,也就是開放券商可以信託方式做財管業務,讓買賣業務人員從事財富管理前端的業務,提供一站購足服務,但後台的信託資資金理運用還是由總公司進行風險控管,估計影響相關人員4000人。
目前只有保管銀行可以做保管業務,這對小型的外資法人和自然人來說成本很高,無法吸引更多外資來台投資,其他國家券商都可以擔任外資進入的投資代理人,因此開放券商可以擔任外資保管機構,這樣可以讓外資投資成本降低,吸引更多外資,券商也能有更多業務。
【2013/09/09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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