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投信基金合併 擴大鬆綁

投信基金合併 擴大鬆綁
 
金管會決定再度放寬投信基金合併條件,免開受益人大會的條件,不再限於基金投資區域或國家須相同,此舉將有助鼓勵規模小的投信基金合併。
金管會證期局主祕吳桂茂昨(26)日表示,投信基金管理辦法修正已完成預告程序,預計10月初或中旬就會生效。
這次投信基金管理辦法修正幅度相當大,其中包括為提高小規模基金合併可行性,放寬基金合併條件,將基金合併免開受益人會議門檻,從3億元提高到5億元。
這次預告期間,外界再提出建議後,金管會決定再度放寬限制,免開受益人大會的條件,不限基金投資區域或國家須相同。
吳桂茂說,原本規定免開受益人大會的條件之一是,基金投資區域或國家必須相同,在預告期間有不少意見反映,國外並無這類規定,且投資區域或國家要相同,在實務認定上也會有困擾,例如是要100%相同才算嗎,若是這樣,實務上恐怕不易達到此標準。
因此,金管會決定刪除基金投資區域或國家須相同規定。目前規模低於5億元的基金有166檔,吳桂茂說,基金合併可產生規模經濟,但是否合併還是要由基金經理人自行考量。
此外,預告期間又重新調整的修正內容還包括,增訂基金借款的利息及「相關費用」由基金負擔,吳桂茂表示,原本只有規定基金的利息由基金負擔,後來又再增加「相關費用」也由基金負擔。
並增訂基金出借外國有價證券國外代理機構應符合一定資格條件,及明訂清楚,私募基金也適用基金借款及出借外國有價證券規定。
【2013/09/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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