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元區 將直接金援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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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元區財長已同意運用紓困基金直接金援銀行的準則,歐盟財長21日以此為基礎,進一步會商銀行監管和如何關閉困頓銀行等議題。
彭博資訊報導,歐洲央行(ECB)可能明年第4季才會開始監管歐元區銀行,時程較原訂明年第2季延後。
各國將討論厚300頁的法案草案,決定歐盟各國未來關閉銀行時,是否須先讓投資人承擔損失、接著債券持有人、最後才是帳戶存款逾10萬歐元的存款戶。
各國對此立場分歧,瑞典、英國和法國主張各國應有如何關閉銀行的最終決定權,不受歐盟新法束縛。德國、荷蘭等國則希望歐盟27國能以相同方式關閉銀行。
瑞典財長柏格警告,除非歐盟同意賦予各國當局更多權力,否則將無法達成適用於全歐盟的關閉銀行規定。
若各國同意適用全歐盟的規範,即可順應德國要求,即在歐元區紓困基金歐洲穩定機制(ESM)能援助銀行前,先制定關閉銀行規範。
歐元區17國財長20日同意ESM直接注資困頓銀行的準則,最多能挹注600億歐元,並設下嚴格條件,包括政府須先調整銀行資本結構,確保其第一類資本比率達到4.5%,銀行股東、債券持有人和存款大戶可能須先挹注資金,ESM才會注資。
【2013/06/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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