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掌握財經關鍵-十號公報 會計與經濟的加成效果

中國時報  2009.04.13 掌握財經關鍵-十號公報 會計與經濟的加成效果 朱敬一  別人問我身高多少,我都會回答:「一八二;必要的時候點五」。所謂「必要時」,是當對方恰好也是一八二,此時那零點五的額外加碼,也許就是高矮比較的關鍵。同理,別人問我在哪裡工作,我會說在中央研究院經濟所,但心底還是想掛一句類似「點五」的保險:「台大會計系」,就是想在同燈同分的時候,靠著會計系教授的加值取勝。然而在現實社會中,會計與經濟交集甚小,而我也幾乎沒有機會宣揚會計與經濟的加成效果。終於,機會來了,這機會就是十號公報。  存貨計價 改為分項計價  十號公報是台灣新實施的會計準則,牽涉到會計上的存貨損失計價,是標準的會計課題。但十號公報所引發的抗議與反彈,卻是來自企業家;他們認為金融海嘯期間實施該公報,會影響到企業的融資與營運,這顯然是個經濟議題。這一回,我終於知道名片上「中研院經濟所研究員┼台大會計系教授」的名銜,嘿嘿,是有點路用的。  細節不談,十號公報的重點,在於計算存貨跌價損失時,要以分項計價取代整體計價。例如,某廠商有A、B兩類存貨,其一年前進貨成本分別是四元與一元。現在,假設A與B的市價分別為二元與三元。如果依原先的會計處理,以總額計算存貨,則成本總數是五元,市價總數也是五元,不必提列損失。但在十號公報分項套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的會計原則下,則A類由四減為二,計二元跌價損失,B類由一漲為三,成本仍較低,仍以較低的一元計價,故不會調整。A跌二元、B不調整,合起來就會產生二元的跌價損失。由總額計算零損失變為分項計價二元損失,十號公報的報表效果,就在這裡。  但金管會的答辯也沒有錯。前例所提的十號公報效果,是在分項有漲有跌時才會發生。金融海嘯來襲時萬物皆跌,故依分項計算與總額計算都沒有差別。這就是為什麼金管會主委說,金融海嘯是推動十號公報的最好時機。既然金融風暴萬物皆跌時分項與總額計價都沒差別,那麼企業家究竟在抗議什麼呢?  金融海嘯 最佳推動時機  企業界最大的擔心,是說十號公報會使報表上的利潤數字難看,不利於企業的銀行貸款。但是,在新舊公報交替之際,企業很容易依舊準則與新準則各做一份報表交給銀行,銀行業務員就會知道新舊報表之間的利潤差是來自於會計準則變動,只是「槓掉一個數字,重新填上一個數字」。金管會只要略加宣導,就不應影響企業放款。說實在的,存貨損失由總項計價轉為分項計價,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的會計原則下,一定會使帳面利潤減少;這與有沒有金融海嘯,其實沒什麼關係。存貨分項計價,當然更能精確表達企業的營運實況,也更符合會計資訊透明的社會期待。因此,十號公報的採行絕對是一件要做的事、該做的事、躲不掉的事。  會計經濟 只欠心理溝通  唯一的技術細節是: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推出新準則,究竟能不能把話講清楚。從理性面分析,只要多做溝通、減少誤解,現在推十號公報並沒有錯。但從心理面看,企業界擔心當然也不是沒有道理。有人形容,不景氣肇因於需求泡沫破滅,而景氣回春則有賴政府支出再吹一個泡泡。這樣泡泡來泡泡去,好像是有點心理成分。好在,此事在行政院出面協調下終於大事底定,我要雙手給陳冲鼓掌,其中一手是會計,一手是經濟。唯一的遺憾,是自己名片上還缺少「心理系教授」一列。  (作者為中研院士、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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