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苦撐A保金? 急診理賠將改「實支實付」

苦撐A保金? 急診理賠將改「實支實付」
 

新版「急診室理賠條款」明年2月實施,新發行的醫療保險將採取「實支實付制」。
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昨天宣布,新版「急診室條款」最快於明(2014)年2月上路,新法實施後,舊保單仍照表操課、不受影響,新保單則改為「實支實付制」,保險公司將以實際醫療花費做為急診室理賠依據,而不是被保險人「在急診室待了幾個小時」,以杜絕「苦撐急診室、A保險金」亂象。保險業者說,市售許多醫療險提供「急診保險金」理賠,並且以被保險人待在急診室的時間,做為理賠依據,早期醫療險規定,保戶必須待滿超過12小時才賠;近期醫療險縮短時數,被保險人只要在急診室待滿6至8小時,就可以理賠。


圖/聯合報提供
由於急診室理賠以「時數」為依據,許多保戶為了申請理賠,往往滯留在醫院急診室,直到待滿理賠時數,才辦出院,有人甚至「不是急症也掛急診」,而且苦撐不走,就是為了A保險金。不過,部分保戶堅持在急診室待滿一定時數才離開,不但導致醫院人滿為患,也造成醫師困擾;今年初衛生福利部發函金管會,希望加強監理醫療險,減少醫療資源浪費,保險局即要求壽險公會修改保單示範條款。
保險局主秘施瓊華表示,新版的「急診室條款」將取消「時數制」,改採「實支實付制」,未來保戶在急診室接受治療,保險公司將依照實際單據與花費理賠,不會根據停留時數,給付保險金。
官員表示,保單示範條款提報保險局後,需經核定後發布,並於發布後3個月生效,照時間推算,新版「急診室條款」最快明年2月上路,之後,新保單採取實支實付制,既有的舊保單不受影響。
【2013/11/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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