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7日 星期五

未依期處分不動產 國寶挨罰、董監減薪三成

未依期處分不動產 國寶挨罰、董監減薪三成
 
金管會上周五(10日)對國寶人壽開罰,罕見的要求董監事減薪,董監事月報酬必須減三成,期間半年;去年底國寶也因保險業資本適足率(RBC)不足200%,被金管會要求董事長減薪三成。
金管會去年12月13日已對國寶、幸福及朝陽人壽三家保險公司,因RBC未達法定標準且未在期限內增資,作出停售部分保單、董事長薪酬砍三成的處分。
業者表示,金管會對問題保險公司的違規處分一波接一波,金管會宣示要對經營不佳的保險公司加強監理,看來不是玩假的。
金管會上周五公告,國寶人壽未依期限,將清償協議代償案所取得的不動產處分變現,已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金管會表示,國寶人壽以取得不動產方式作為債權收回的交易,相關不動產未依金管會去年1月31日處分書所給期限內完成處分變現,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未積極督促公司在期限內完成處分。
【2014/01/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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