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 星期五

爾必達破產 TDR投資人救濟三招 不管用


投資人救濟三招 不管用
 
證交所已發函要求爾必達TDR的存託機構(第一商銀)儘速提出台灣的TDR持有人可以選擇的三項選項;但觀察這項對投資人的「救濟三部曲」,目前只有由爾必達收購TDR相對較為可行。
不過,除非爾必達基於「國際觀瞻」,且有資金能力以及誠意,否則最後可能還是要面臨冗長的跨國「秋菊打官司」。
TDR投資人救濟選項,一為持有者自行在台股賣出TDR或要求兌原回股在東證所賣出二為存託機構按託契約,將TDR持有人在東京保管銀行原股出售後,扣除相關成本費用,按比例分配給TDR持有人三為透過向台灣的投保中心登記,要求爾必達依上市契約,履行收購承諾
但是,TDR已連續二日無量跌停板,沒有成交一張,投資人忍痛賠本殺出比登天還難。
另外,目前TDR還比原股「溢價」高達53倍,難道叫投資人兌回原股去賣比TDR價格慘很多的「壁紙價」?
相較之下,由爾必達依上市契約承諾收購的選項相對較為有利。
若以爾必達TDR最近一個月市價試算,收購平均價約6.95元,如果爾必達履行收購承諾,則投資人損失可相對降到最小,甚至,若依金管會所言,爾必達須依最近期財報的每股淨值16元收購,投資人可能「因禍得福」。
不過,強制收購仍止於「一廂情願」。
主要是爾必達已走到更生程序的地步,市場形容「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因此,爾必達是否會依承諾收購,恐怕還有變數。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2/03/02 經濟日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