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銀行參股空間大增 「台資」定義放寬

銀行參股空間大增 「台資」定義放寬
 
金銀三會昨(1)日端出11項利多,兩岸銀行參股合作大放送,單一陸銀來台參股金控子銀行可達20%,幅度超過市場預期;陸方也支持類似華一銀案等台資銀參股逾50%的兩岸股權合作案。未來兩岸銀行相互參股空間大增。

其餘利多措施還包括,同步取消兩岸銀行相互設點、參股的OECD條件;同意陸銀來台設立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增設分行,家數不限。
金銀三會題材昨天未激勵金融股買盤,類股指數不漲反跌。公股金控因財長張盛和不願釋出陸股參股機會而走弱,台新金、永豐金、中信金、開發金等民營金控,吸引外資買盤進場卡位,名列昨天外買超張數前十大個股。分析師指出,金融股短線漲幅已大,拉回整理算正常,金銀三會屬於長線利多,拉回可留意長線買點。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與大陸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昨天共同召開第三次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台會議,會後由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與銀監會國際部主任范文仲召開記者會,宣布11項共識。
在相互參股部分,單一陸銀投資上市櫃銀行、金控上限,從現行5%提高到10%,加計QDII則從10%提高到15%。投資未上市櫃銀行、金控上限則為15%,參股金控子銀行上限則可達20%。
單一陸銀參股可達20%,兩家陸銀同時參股一家台資銀行,是否就可拉高至40%?官員說,參股通常是「一對一」,不太可能出現兩家陸銀與一家台資銀參股。
對於台資銀參股陸銀,雙方也達成共識,在符合相關法規的前提下,陸方支持兩岸銀行開展股權合作。桂先農說,金管會將儘速完成法令修正,部分則仍須透過ECFA框架落實。
陸方並同意放寬「台資企業」定義,透過第三地到大陸投資的台資企業也可認定,另並積極開展台灣人民幣回流的研議。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3/04/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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