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4日 星期三

金融業股利政策 彈性變大

金融業股利政策 彈性變大
 
金管會對銀行、金控股利發放政策更趨明朗,「現金與股票比重」及「盈餘發放比重」兩者將並看,若未將盈餘全數發放,不反對全部發放現金股利,在資本充足前提下,銀行、金控將有更大彈性。
金管會政策鼓勵銀行多發股票股利、少發現金股利,兆豐金有意將盈餘六成拿來發放股利,且全數發放現金,引來主管機關關注。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昨(23)日表示,兆豐金已承諾今年內兆豐銀第一類授信資產提列準備比率將達1%,以確保健全經營,此外,兆豐金只拿盈餘的60%來分配,其餘保留在公司做為資本的運用,不是全部盈餘都分配掉。
邱淑貞表示,兆豐銀第一類授信資產提列準備比率若到1%,要提20幾億元,目前已提了八成。兆豐銀當初與交銀合併後,股本已較大,發股票股利會讓資本膨脹過大,所以保留一定盈餘在公司,現金股利只發盈餘的六成。
其他銀行若以股本過大為由,要全發現金股利,可以嗎?邱淑貞說,因兆豐金只拿盈餘的六成發放股利,且授信資產提列準備也很重要,已兼顧相關需求,兆豐金董事會此方向,還算符合穩健原則。不過,公司營運發展,資本需要增加,在業務擴張過程中,資本的充實仍相當重要。
金管會銀行局對於銀行、金控發放股利政策,並未訂定具體規定,也未要求事先經金管會審查。對此,邱淑貞表示,相信金融機構董事會為未來公司發展,在資本強化上會做出很好的決定,如果董事會通過的股利發放方式不利資本充實,後續董事會也會作出增強資本等決定。
至於保險業的股利發放,保險局採個案審查。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審查的條件並沒有明文規定,會視個案情況決定,三商美邦人壽股利發放案,還在內部處理中。
【2013/04/2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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