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扣除額 個人300萬;法人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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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這次開徵證所稅項目包括期貨與期貨選擇權,對此,金管會昨天表明「不同意」,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說,期所稅一旦開徵,將嚴重影響期市成交量,衡諸日本、新加坡等地,也沒有期所稅、期交稅同時徵收的情況。
關於影響人數,劉憶如評估,法人將超過一千六百戶、個人則難以評估;至於人頭戶和假外資問題,劉憶如認為不能因此就不建立制度,她希望盡量維持稅收穩定。
對於金管會意見,劉憶如說,她今天會和金管會會商,考量台灣的國際競爭力,期交稅會另行處理;至於期所稅若採避險操作,合併申報對投資人有好處,若只做單邊投資,必須納入申報。
財部方案昨天送呈行政院,劉憶如今將和金管會、業界確認修法條文,預計下周將修正案送立院審議,預計明年課徵證券及期所稅,後年五月申報。
依據財政部方案,個人採「分離課稅、合併申報」,課稅標的包括上市、上櫃、興櫃以及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以及私募基金之受益憑證、在我國境內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期貨及選擇權;個人若有交易損失,可在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扣除不足者,得於以後三年度的交易所得中扣除。至於所得計算方法是以交易時的成交金額減去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費用和三百萬元扣除額,必要費用則包括證交稅、手續費。 成本認定則以原始取得成本為主,但上市櫃及興櫃在今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取得者,上市櫃股票以今年最後交易日收盤價、興櫃股票以最後交易日之成交均價與原始取得成本,取有利者擇一申報。
法人維持最低稅負制,課稅標的除個人部分課稅標的,還包括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等債券,以及受益憑證、認購(售)權證、台灣存託憑證及新股認購權利證書等;所得計算則直接以交易時的成交金額減去原始取得成本與必要費用。
證所稅怎麼課? 完全攻略
個人部分
問:誰會被課證所稅?
答:所有在中華民國境內有證券交易所得的個人,包括居住者與非居住者在內。例如台灣企業大股東,但已入籍新加坡,買賣在台灣的有價證券,即使不必向中華民國政府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交易利得淨額超過300萬元,也要課徵20%證所稅。
問:有沒有起徵門檻?稅率是多少?
答:個人證所稅需併入綜合所得稅,但毋需累進課稅,而是採取「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即證券交易所得會擁有一個單獨稅率,計算出獨立稅負後,再與一般所得應納稅額相加,變成總稅負。證所稅起徵門檻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淨額達300萬元,扣除額也是300萬元,稅率則是單一的20%。
問:成本怎麼算?
答:個人證所稅的成本計算方法,強制採用先進先出法,成本認定原則上是採原始取得成本,但為不溯及既往,上市、上櫃及興櫃股票是在開徵日前(即101年底以前)取得者,可以101年最後交易日收盤價、興櫃股票以101年最後交易日的成交均價,與原始取得成本比較,兩者孰高認定。
問:證所稅有租稅優惠嗎?
答:除了扣除額300萬元之外,凡是證券交易損失都可以扣抵交易所得,當年度如果扣抵不足,可以在以後三年的交易所得中扣除;長期持有股票滿五年再出售者,只需以交易所得的半數計稅。
企業部分
問:哪些企業要報繳證所稅?
答:除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的營利事業外,其餘均為課徵對象。
問:企業出售有價證券有減免優惠嗎?
答:包括有價證券、期貨及選擇權交易損失,可在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扣除不足者,往後五年可以繼續扣減;與個人相同,企業取得股票持有滿五年以上,出售時也只需按交易所得半數計稅。
【2012/04/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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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證所稅財政部版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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