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借券避險 不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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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昨(28)日宣布,放寬證券業者借券賣出限制,只要因避險需求的借券賣出,都可不受每日20%限額限制,並從明年1月6日起生效。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周惠美表示,為使證券商與期貨商達到避險的目的,金管會將在近日發布命令,證券商因發行認售權證、擔任受益憑證流動量提供者,或股票期貨造市者等避險需求的借券賣出,可以豁免有關借券賣出額度限制。依規定,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不得超過該種有價證券前30個營業日的日平均成交數量的20%,以後券商及期貨商因避險需求,借券賣出時可以不受這20%的額度限制。
周惠美說,這項新規定,因涉及證交所電腦系統的調整,因此,搭配先買後賣現股當沖措施,從明年1月6日起生效。
【2013/11/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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