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

券商現增發債 放寬

券商現增發債 放寬
 
金管會昨(5)日決定大幅放寬證券商業務規定,包括放寬衍生性金融商可連結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券商辦理現增、發公司債限制也放寬,以提升業務彈性。
為提升我國證券商業務競爭力、降低對信用評等的依賴,並配合開放投資人先買後賣當日沖銷交易,金管會決定大幅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並在昨天預告修正案。
金管會證期局主祕周惠美表示,修正重點包括,放寬券商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的連結標的範圍,得連結大陸地區有價證券、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的有價證券,及國內投信事業在海外發行且於證券市場掛牌交易的受益憑證。
並放寬券商從事外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不以避險目的為限。
除此,因應金融海嘯以來,國際間普遍降低法規對信用評等依賴的趨勢,刪除券商管理規則與信用評等相關的規定,並替代以證券商財務業務條件。例如券商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時,必須符合一定的信用評等條件 ,修正案刪除這項信評規定。
【2013/11/0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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