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外銀設子行 將可保留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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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銀在台設點政策大轉變,金管會決定,已在台設立子行的外銀,可繼續保留一家在台分行,但分行與子行業務必須有所區隔,分行未來將只能做大型企業的企金業務及衍生性商品,五外銀受影響最大。
根據金管會資料,目前在台設有分行與子行的外商銀行,包括花旗、星展、澳盛、滙豐及渣打銀行。原本年底就可能被迫裁撤分行的滙豐銀行,最先受惠。多家外銀在台併購後,成立子行,對於原有的分行,金管會在初期先同意保留一家分行,但政策上仍希望外銀逐年規劃裁撤掉分行。金管會官員昨(25)日表示,這些國際級外銀在台分行承作不少像鴻海、台積電等大型企業的聯貸案,這些大型企業的貸款有不少是無擔保授信,如果這些外銀在台分行裁撤掉,這些聯貸業務勢必要拿到國外去做。 金管會內部評估後認為,與其讓這些業務流失到國外去,不如繼續留在台灣,因此,決定改變政策,同意由外銀自行決定是否保留一家分行,不再強制已設立子行的外銀,必須裁撤掉所有在台分行。不過,外銀分行及子行的業務必須有所區隔,分行只能做大型企業的企金業務,以及一些衍生性商品業務,至於中小企業放款、消金業務及信用卡業務,則由子行來做。 外銀繼續保留分行,主要也多是為了大型客戶的放款業務。依規定,銀行對單一客戶的授信,上限不能超過淨值的一定比率。例如對同一法人,授信總餘額不能超過銀行淨值的15%。 外銀若以分行承辦授信,可用母行的淨值來計算授信總額,放款能量相對大。 若依過去政策,外銀須裁撤分行,外銀放款限額都要回歸在台子行的淨值,由於在台子行規模相對小,對台灣大型企業或跨國企業大戶放款,金額將因此限縮。
【2013/11/2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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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行、分行業務分離 星展銀:有助拓展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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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金管會擬要求在台灣的外商銀行採子行、分行業務分離,外商銀行主管認為,以分行承辦授信業務,可用母行的淨值來計算授信總額,對外銀業務擴展有利。
星展銀行企業及機構銀行董事總經理鄭克家表示,金管會規定,銀行對單一客戶授信,上限不能超過銀行淨值15%,分行可用母行的淨值來計算授信總額,等待資本額陸續到位,業務空間非常大。至於在台只有分行的外銀,瑞銀投資產品暨服務董事總經理柯仕偉表示,對業務衝擊不大。
目前外銀在台灣設有子行的業者,計有花旗、滙豐、星展等五家,一般企金業務通常由分行發包給子行處理,沒有人會把企金業務單掛在子行。
鄭克家認為,之前金管會曾表示,要求外銀裁撤在台分行,大型企業放款業務限額都要回歸在台子行淨值計算。然而,子行規模有限,不利於對衍生商品和跨國企業大戶放款,業務承作金額將因此縮減。
對於本次金管會要求外銀子行、分行業務分離,外銀主管多表示肯定,有利於外銀在台灣發展授信業務。
【2013/11/2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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