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IMF批准可用於歐洲的新信貸額度


IMF批准可用於歐洲的新信貸額度
2011年 11月 23日 07:21


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簡稱IMF)週二表示﹐IMF已批准兩項新貸款工具﹐可更好地幫助成員國應對經濟危機。

根據新規定﹐成員國目前可獲得至多相當於出資額十倍的貸款來應對開支。

新的“預防性和流動性額度”(Precautionary and Liquidity Line)用途廣泛﹐既能抵御未來衝擊﹐也可用作6個月至24個月期限的短期流動性窗口。

IMF表示﹐該信貸額度可滿足未直接遭受危機的國家在地區或全球壓力加劇期間的需要﹐並打破危機蔓延鏈

顯然﹐面臨希臘主權債務危機余波衝擊的東歐國家﹐或者是意大利或西班牙等誓言將強化經濟政策的歐洲核心國家﹐均可使用新的信貸額度。

為了向陷入政治和經濟嚴重動蕩的中東及北非等地國家提供援助﹐IMF還創建了一項新的“快速融資工具”(Rapid Financing Instrument)﹐可用於為各種緊急國際收支需要提供支持﹐包括外生衝擊帶來的國際收支需要。

Ian Tal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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