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 銀行資本適足率將提高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0.03.31 03:15 am
金融海嘯後,為了提高銀行業清償能力,國際巴賽爾委員會研議把銀行法定資本適足標準從8%提高到10%。據了解,中央銀行與金管會已達成共識,一旦國際提高標準,台灣也將跟進適用,部分金融機構會因而面臨增資壓力。
金管會統計,去年12月底全體本國銀行平均資本適足率11.86%,較去年第三季上升0.26個百分點。國銀平均資本適足率已高於國際巴賽爾委員會新決定的10%;但還是有個別銀行資本適足率未達10%,依去年12月底數字,包括陽信銀、板信銀、聯邦銀和日盛銀。
中央銀行與金管會昨(30)日舉行金融聯繫會議,針對金融海嘯後,各國採行的監理措施討論,其中一項便是國際巴賽爾委員會決定提高銀行資本適足率。官員指出,將密切注意國際金融監理趨勢,檢討相關資本適足率規定,如果要實施,也會給銀行一定的調整期。
去年12月底本國銀行第一類資本適足率平均為9.02%,金管會近期也已逐漸將對第一類資本的要求訂入法令,例如銀行業申請大陸子銀行,第一類資本適足率要達8%。目前有15家銀行第一類資本適足率未達8%,公股行庫更幾乎都未達標準。
36家本國銀行(不含慶豐銀行)中,資本適足率高於12%的有15家;介於10%至12%有17家;低於10%者僅四家;但全部銀行都高於8%的法定標準。
【2010/03/3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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