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市場現漏洞 投資者可發死人財
2010年03月12日08:42
面向散戶投資者發行的數百億美元公司債都附帶了一項特殊條款﹐這裡面暗藏快速吸金之玄機。只是有一樣﹐那就是投資者必須和即將離世的人結伴進行投資。
美國國際集團(AIG)、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 Co.)、卡特彼勒(Caterpillar Inc.)、通用電氣(General Electric Co.)旗下的通用電氣金融(GE Capital)以及其他美國大公司所發行的債券通常附有這種所謂的“生者選擇權”(survivor's option)。
這種操作幾乎不為人知。投資者可以找到病入膏肓的人士﹐聯合他們用低於面值的價格在公開市場上買進附帶上述條款的債券﹐讓自己變成債券的共同持有人。當病人去世後﹐這位仍活著的持有者就可以要求發債方按面值贖回債券﹐並有可能很快實現盈利。
通常情況下﹐公司制定這一條款是為了減輕普通散戶投資的恐懼心理﹐因為年長的夫婦可能擔心兩人中會有一個在債券到期前先走一步﹐留下未亡的配偶面對可能的財務損失。
但是﹐市場振盪加大了該條款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因為眼下有些債券折價很深。法律和金融專家說現在沒有什麼(法規)可以阻止投資者聯手即將離世的親屬、甚至陌生人買進此類債券。
現在還不清楚自從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有多少投資者已經屯積了此類債券﹔而在危機初期有些債券的市價甚至還不及面值的一半。
眼下債券價格已經從低點反彈﹐但金融服務公司Knight Capital Group旗下Knight BondPoint提供的數據顯示﹐那些由通用汽車金融服務公司(GMAC Financial Services)、AIG下屬American General Financial Services及學生貸款營銷協會(SLM Co.)等公司發行的、含“生者選擇權”條款的債券仍存在超過20%的折價。
公司發行這些債券是因為希望從散戶投資者手中獲得經常且穩定的資金。這些公司往往每周都會通過零售經紀商售出少量債券﹐比如說2,500萬美元。
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可以通過以下兩個渠道將債券兌現:一是在公開市場上轉賣給其他投資者﹐二是等待債券到期後由發債公司贖回。
羅得島州克蘭斯頓的遺產規劃律師卡拉馬德(Joseph A. Caramadre)就屯積了很多這種肯定能回本的債券資產。在2006年至2009年期間﹐卡拉馬德聯合數十位重病患者設立了多個聯合經紀帳戶﹐然後以低於面值的價格吸納附有“生者選擇權”條款的債券。卡拉馬德的律師和他提交給羅得島州聯邦法庭的文件均披露了他是如何向客戶支付投資收益的。
他的律師弗蘭德斯(Flanders, Jr.)說卡拉馬德特別善於尋找金融產品中隱蔽而又合法的漏洞。
弗蘭德斯說﹐卡拉馬德和家人及客戶在附有上述條款的公司債中共計投資了約1,000萬美元﹐而且他們還成功地賺到了不少錢。舉例來說﹐卡拉馬德的妻子用42.1萬美元買進了面值60.5萬美元的債券﹐其中就包括AIG兩家子公司發行的公司債。隨後不到一年﹐該債券的聯合持有人就去世了﹐於是卡拉馬德的妻子要求發債公司全價贖回。
芝加哥律所Mayer Brown LLP的律師拜思特(Edward Best)說﹐發債說明里沒有任何條款禁止此類操作。拜思特還為陶氏化學(Dow Chemical Co.)等發行此類債券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務。
不過發債企業並未想到這種投資者保障條款會被人用來鑽空子。“總有些人想方設法地要把任何東西都拿來賭一把。”
AIG發言人說公司對此毫不知情﹐直到瞭解到了卡拉馬德的所作所為。他說公司債的相關條款並未禁止此類行為。
承銷商Incapital LLC指出﹐目前市場上面向散戶投資者發行的公司債規模約為830億美元﹐其中大多數都附帶有“生者選擇權”。Incapital發言人說﹐過去許多年證明這種選擇權能夠為散戶投資者帶來好處﹐並有助於降低市場風險﹔卡拉馬德的做法是個案。
許多債券都對最低持有年限做出了規定﹐發債方有權限制贖回。這意味著一位投資者急於兌現可能會導致付款推遲。此外﹐投資者可能會因發債方違約而蒙受損失﹐儘管這種情況很少見。
Mark Maremont / Aparajita Saha-Bub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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