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選股:所好未可選 所厭堅棄之
2010年03月29日07:43
八年前﹐錄像帶出租大型連鎖店百視達公司(Blockbuster)的股價約為每股30美元。
現在﹐該股價格為每股30美分左右。所以﹐如果你持有10股百視達股票的話﹐你仍有差不多足夠的錢租最後一部錄像帶──只要經紀人免去你的交易費。
百視達的故事就像一部災難片﹐悲慘程度堪比《泰坦尼克號》(Titanic)。不過跟百視達這艘船一起沉入大海的都是什麼人?任何人要是最近曾經走進百視達的租賃店、好好地觀察了一翻﹐估計就不會有這等遭遇。很多年前你就能看到百視達現在這種悲慘結果的苗頭了。
(他們如何與在線影片租賃公司Netflix或互聯網競爭呢?年復一年﹐我們當地的百視達店甚至都不記得訂購塑料袋了。)
這裡有一點可以供散戶投資者參考。如果你作為消費者對一家公司感覺不好的話﹐就不要持有這家公司的股票。
不要因為你知道一家公司並且喜歡它的產品而去投資其股票﹐相反﹐要是你知道一家公司並討厭它﹐那就應該將其股票脫手。你可以把這稱為“火雞原則”:在股市上﹐確定食之無味的“火雞股”比發現大有價值的“老鷹股”容易得多。諷刺的是﹐大多數投資者把大部分時間都浪費在了獵鷹上。
百視達並非個例。這家錄像帶租賃連鎖店警告說可能不得不申請破產﹐僅僅幾天之後﹐智能手機生產商Palm就宣佈了令人失望的銷售業績。去年秋季曾漲至高達每股18美元的Palm股票一下子跌到了4美元。
有人說﹐Palm公佈的消息令市場“吃了一驚”、“大為震驚”、甚至是“目瞪口呆”。
真的是這樣嗎?
這表明﹐最近沒有一個華爾街人士進過手機店或聽說過iPhone。甚至在任何一條街上(包括華爾街)或酒吧里﹐他們都不曾環顧一下四週﹐看看智能手機用戶手上拿的是什麼手機。
你不得不猜測去年秋季是誰在推高Palm股價。自2007年蘋果公司(Apple)宣佈推出iPhone以來﹐Palm或許就已經時日無多﹐甚至在那之前就已經如此。去年推出的Palm Pre看起來似乎太微不足道、太晚了。
想想火雞原則。
二十年來﹐很多散戶投資者盲目買進自己喜歡光顧的商店、連鎖餐館以及所青睞產品的生產企業的股票﹐試圖以此發家致富。他們是在聽從林奇(Peter Lynch)的忠告﹐即願意買哪家公司的產品就投資哪家公司。林奇曾在富達投資(Fidelity)旗下Magellan基金任經理﹐他1989年出版的暢銷書《選股戰略》(One Up on Wall Street)就是以這一理念為基石。
在90年代的牛市期間﹐投資者做的還算好。不過在那個時候﹐隨便什麼股票都在上漲。
在過去十年中﹐遵從這一戰略的結果有好有壞──或者說比較糟糕。
JetBlue和Krispy Kreme Donuts等熱賣消費品企業讓投資者賠了個底兒掉。那些投資於Gap、亞馬遜(Amazon)、可口可樂(Coca-Cola)、索尼(Sony)等各種公司的人遭受了巨大的損失﹐有時甚至長達數年。即使股票最終反彈﹐很多人都已經厭惡地把股票出手了。
僅僅因為喜歡一家公司的產品就投資其中是不夠的。如果你想通過投資某只股票賺錢﹐你需要對它有更多的瞭解──從估值到基本面﹐包括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
那麼﹐一個消費者何時相對華爾街有優勢呢?在確定火雞股這件事上。
畢竟﹐企業賠錢比賺錢要容易。
華爾街上的專業投資者總是受到公司投資者關係部門的花言巧語轟炸。企業、分析師和顧問都在忙著給予最積極正面的推動。消費者從來聽不到投資者關係團隊的那一套說辭﹐但他們每周都會從商店門口走過﹐可能會對真實情況有更清晰的看法。
要是奉行“賣掉自己不再光顧的企業的股票”的策略﹐投資者肯定早在華爾街之前就擺脫了從Circuit City、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到斯普林特(Sprint)等 “火雞股”。
普通投資者有多種方法可以把這更進一步﹐積極地做空下一個百視達──如果他們想這樣做的話。
你可以通過任何一個經紀人用很少的錢買進很多只股票的認沽期權。認沽期權就是預測一只股票會在某個時間前跌到某個特定價格以下:也就是說﹐它提供了對一只股票崩盤的槓桿式押注。如果你預測正確﹐很小的賭注可能變成巨額利潤。如果預測錯誤﹐損失的也只是那一點點賭注而已。
不過對大部分人來說﹐僅僅是確保自己的投資組合里沒有“火雞股”就已經是一種成就了。
Brett Arends
(編者按﹕本文作者Brett Arends是《華爾街日報》網絡版專欄作家,他的專欄《投資回報》幫助投資者分析最新時事并做出相應投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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