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炒房 選擇性信用管制上膛
【經濟日報╱記者藍鈞達、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0.03.10 04:21 am
為打擊炒房,中央銀行將觀察近日道德勸說銀行節制相關授信的成效,不排除在25日理監事會議時提案討論選擇性信用管制,針對特定區域一定價位以上房貸和投資型房貸,限定貸放成數和期限,以引導資金流向生產性用途,避免資產泡沫影響正常經濟。此外,回應行政院長吳敦義已指游資是炒房利器的談話,央行也可能採用政策工具,收回市場游資,以免過多游資造成資產價格泡沫。
相關人士指出,央行這幾天動作很不尋常,除前天主動要求銀行提供房貸利率、成數、寬限期和投資客定義,也連續兩天透過大型行庫「作價」,引導隔夜拆款利率上揚,昨(9)日金融業隔夜拆款平均利率走高至0.123%的近十個月新高,拆款利率最高更突破0.2%。
銀行主管指出,儘管拆款利率走高,央行最近收錢動作毫不手軟,3月以來已發行存單自市場淨收回1,100餘億元,央行存單未到期餘額也首度超過6兆元,「價量同步緊縮」,暗示央行月底理事會將有所動作。
央行和金管會要求銀行最快今年上半年起,必須在房貸契約清楚揭露,未來利率若調高,借款人可能增加的還款負擔,及本金寬限期屆滿後可能增加的繳款負擔,更被銀行認為是在預告利率即將走高。據了解,央行和金管會是近日才請銀行公會研議資訊揭露方式。
銀行主管分析,市場資金寬鬆,加上美國調高重貼現率和大陸調高存準率,市場預期央行可能跟進調升存準率。但提高存準率,等於全面緊縮,抑制房價之餘,也會影響到企業資金需求和其他投資成本,傷害力很大。
至於重貼現率,銀行主管認為,在主要國家尚未升息前,央行拉高隔拆利率只是在鳴槍示警兼試水溫。
閱報祕書/選擇性信用管制
選擇性信用管制是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工具之一,指管理特定銀行信用(即資金)流向與流量的工具。央行可採取的選擇性信用管制,包括五大類,證券保證金比率管制(指央行對有關證券交易的各類貸款,規定貸款額與交易額的百分比)、消費者信用管制(指央行對分期付款信用的支付,加以適當限制)、不動產信用管制(指央行就一般銀行客戶購買新住宅或商業用房屋貸款,規定貸款最高限額)、輸入信用管制(限制資金輸入,保持國際收支平衡)和利率管制(指對不同產業的投資訂定差別放款利率,引導資金轉移投資方向)。
央行僅在民國78年2月28日曾動用選擇性信用管制,被外界俗稱為「228選擇性信用管制」,對房市造成極大震撼。央行當時針對金融機構承作「空地放款」及「投資公司」等兩項放款,採取選擇性信用管制,強制限定金融機構土地貸款成數及期限,對投資公司放款總餘額則以當年2月底帳列餘額為基準,不得增加。
央行當時規定,金融機構應暫停辦理無擔保購地放款,購置的土地在未完成過戶前不得作為擔保品申請貸款,並禁止對無正當使用目的的都市空地,及近兩年內轉手過戶三次或三次以上者貸款。建造住宅或企業用建築及高爾夫球場土地,貸放成數最高額度以不超過「當年2月底該土地公告現值加四成」為限,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年,且一年內如未動工,有關貸款必須收回。 (傅沁怡)
【2010/03/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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