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

金融消費爭議 「買貴」不受理


金融消費爭議 「買貴」不受理
 
金融消費爭議千百種,哪些案件可以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國全昨天說,存款、放款、匯款、保單、悠遊卡等電子票證等商品或服務,都可申請。
不過,他也指出,有三種類別不在申請評議的範圍之內:債務協商、投資表現、定價政策。其中,定價策略包括:利率、費率、手續費、貸款成數、承銷價。
林國全舉例,A銀行為了促銷某項金融商品,提供手續費的優惠;但是B銀行沒有提供手續費優惠,消費者不可以用B銀行「賣貴了」為理由,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評議中心營運接獲不少奇怪案例,例如,有年齡不到 30 歲的女子臨櫃前往銀行,結果銀行行員稱呼她「歐巴桑」,該名女子以「服務不佳」為由,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讓評議中心在處理案件時很為難。
【2012/05/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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