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擎亞代理權 三星收回


擎亞代理權 三星收回
 
IC 通路商擎亞(8096)昨(3)日宣布,三星將收回擎亞代理宏達電手機用多層次封裝記憶體(MCP)代理權,改由台灣三星直接出貨宏達電,10 月起生效,預料將短暫衝擊擎亞營運。
擎亞與三星合作多年,1997 年開始代理三星行動零件與其他 IC 產品。
先前便已傳出,三星將改變在台銷售策略,將收回部分產品線代理權,改由三星自行經營客戶,擎亞昨天證實,原本出貨給宏達電手機用多層次封裝記憶體(MCP)代理權,遭三星收回。
擎亞副總經理兼發言人陳俊隆表示,擎亞代理三星出貨給宏達電的 MCP 產品,今年 3 月才和台灣三星電子簽署年度新約,但昨天台灣三星電子無預警告知將收回相關代理權,擎亞內部也相當震驚。
宏達電目前是擎亞的最大客戶,營收占比約七成。陳俊隆表示,6 月銷售宏達電 MCP 記憶體產品約 13 億元,約占整體營收 48%;若以獲利貢獻度來看,相關產品約占第 1 季獲利 3.5%。
他說,依照三星總公司客戶管理政策,擎亞銷售給宏達電 MCP 記憶體的代理業務,10 月 1 日起將改由台灣三星電子直接銷售。
代理權終止後,短期勢必對擎亞營運造成影響,但幅度目前無法估計。
【2012/07/0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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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擎亞四月與五月所發佈之重大訊息,如今看來格外諷刺。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1/04/19 發言時間  14:17:12
發言人  陳俊隆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室特助 發言人電話  2655-7699(660)
主旨
 澄清股東來電詢問本公司遭三星電子取消 AMOLED 代理權及代理
合約生變之傳聞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1/04/19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01/04/19
2. 公司名稱: 擎亞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 [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 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N/A
5. 發生緣由: 依近日公司股東來電詢問有關本公司遭三星電子取消 AMOLED
代理權及代理合約生變之傳聞,特予澄清。
6. 因應措施: 無
7. 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公司自 1997 年起代理銷售韓國三星電子行動通訊零組件及其他
IC 產品,本年度合約已於 2012 年 3 月初簽署完成。
(2). 截至今日止,三星電子並未與本公司論及取消 AMOLED 代理權情事,
有關市場傳言本公司遭三星電子取消 AMOLED 代理權一事,純屬謠言,
特此澄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1/05/22 發言時間  11:55:15
發言人  陳俊隆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室特助 發言人電話  2655-7699(660)
主旨
 澄清 101/05/22 經濟日報之報導
符合條款  31  事實發生日  101/05/22
說明
 
1. 傳播媒體名稱: 經濟日報
2. 報導日期:101/05/22
3. 報導內容: 三星半導體部門擬收回台灣通路夥伴對宏達電、創見等品牌所需的記憶體
... 牽動大聯大、至上、擎亞等台灣代理商營收甚鉅。
4. 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 無
5. 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三星並未與本公司論及有關代理權異動之情事,且半導體等產品線之代理合約剛於
2012 年 3 月 1 日簽訂生效。有關此報導純屬謠言,特此澄清。
6. 因應措施: 發佈重大訊息
7.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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