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將開徵 泛歐銀行稅成形
【經濟日報╱編譯陳家齊/綜合外電】 2010.04.01 03:30 am
德國財政部長蕭伯樂(Wolfgang Schaeuble)宣布,德國政府計劃對銀行課徵新稅,用來成立穩定金融機構的基金,避免納稅人在未來的金融危機中又被迫幫銀行埋單。
法國表示將會跟進,泛歐銀行稅初具雛形,德法並將推動成為全球標準。
德國內閣31日開會決定,將針對銀行的規模以及系統重要性徵稅,每年估計可徵得12億歐元。法國財政部長拉加德出席了這場德國內閣會議,她說,法國「很快」就會提出類似的作法。
蕭伯樂與拉加德共同召開記者會說,德法將共同推動其他歐元國家也課徵銀行稅,進而說服20國集團(G20)採取同樣作法。
不過蕭伯樂表示,德國不會等到其他國家立法才開始徵稅,他預計將很快提出銀行稅法案,在7月中德國國會休會前提交。
除了德國與法國,美國、英國與瑞典也已在考慮課徵銀行稅,以未雨綢繆並控管整體風險。德國總理梅克爾希望,德國的銀行稅作法將成為其他國家效法的對象,為6月中在加拿大召開的G20高峰會立下基調。
美國國會目前正在審議的作法,是在事前預先課稅,準備好基金。歐巴馬政府則偏好危機事後再來課稅。兩者的歧異將需隨著金改法案的審議而調和。
英國在野的保守黨已經宣布,無論其他國家是否開始課徵銀行稅,英國保守黨一旦執政,將開始推動對英國課徵。英國工黨則認為,英國單方推動銀行稅將危及英國產業,要求國際性的一致行動。
德國推動的新法將根據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以及其他標準抽稅。而且,政府對造成危機的銀行,將有十年的追索期,比目前的期限擴增一倍。德國也將規定清算大銀行的辦法,可以讓政府或其他公司接手銀行的「系統性關鍵」部門,出清其他部門。
德國將針對商業銀行與儲蓄銀行課稅,不包括保險公司。法國財長拉加德說,法國是否要把避險基金也算進去,仍在討論。
德法作法的一大差異是德國的銀行稅將「專款專用」,法國則偏好讓銀行稅與其他稅收一樣進入國庫。
在這場金融危機中,德國政府總共提撥了5,000億歐元用來擔保或者紓困金融機構。德國政府希望,新的法案將使銀行累積風險資產時必須付出更高的代價,從而更謹慎管理自己的風險。
【2010/04/0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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