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那個誠實正直的高盛哪兒去了﹖

那個誠實正直的高盛哪兒去了﹖


2010年04月21日14:39

身家數十億美元的對沖基金大亨約翰•鮑爾森(John Paulson)名下公司與一位投資者開會討論一個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投資組合﹐而鮑爾森的公司最終計劃做空該投資組合中的證券。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的圖爾(Fabrice Tourre)用“超現實”一詞來形容那次會議。高盛這塊招牌曾經等同於“專業”和“正直”﹐如今卻面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欺詐指控﹐這或許也可以被視為“超現實”。

很難想像事態的發展已經對高盛的聲譽造成了怎樣的破壞。高盛一貫的公開立場是﹐投資銀行的業務依靠的是信任、正直以及客戶利益至上的原則。

這些客戶是否依然忠誠於高盛﹐該公司是否能夠吸引新的客戶﹐這些仍有待觀察。投資者對消息的反應迅速而不利:在SEC起訴高盛後﹐高盛股價上週五收盤跌了13%。高盛稱自己是清白的﹐並將反對指控。高盛有權在法庭上證明自己的清白﹐法律專家說﹐在證明高盛在複雜投資工具的構建方式上誤導了投資者這個問題上﹐SEC面臨著艱巨的任務。鑒於公眾對華爾街的憤怒以及對SEC沒能在金融危機爆發之前實施更有效監管的批評﹐無論此案真相如何﹐值得考慮的是高盛是一個誘人的政治目標。

高盛沒有對SEC陳述中的如下基本事實提出異議:(1)高盛允許客戶鮑爾森參與選擇次級抵押貸款投資組合(這是可以想像的最糟糕的次級抵押貸款﹐之後被打包成債權抵押證券(CDO)﹔鮑爾森因押注次級抵押貸款違約而賺了數十億美元)﹔(2)高盛沒有向購買這些CDO的客戶披露自己實際上已經引狼入室。高盛辯稱﹐經驗豐富的客戶不會在意這類信息﹐或認為這類信息重要﹐不過如果真如高盛所言﹐它為何還要掩蓋信息呢?高盛從做空不良證券的鮑爾森和投資於其中的客戶手裡獲得了數百萬美元的傭金。

很多年里﹐我都曾是高盛股東。1999年高盛上市後不久﹐我就買進了它的股票﹐直到去年才賣掉﹐正如我在本專欄中曾說過的一樣。我持有高盛股票﹐並多次向讀者推薦﹐因為我信任高盛的正直和孕育它的文化。我有朋友在高盛工作或曾經在那裡工作過。對我來說﹐他們體現了華爾街的最佳品質。他們聰明、受過良好教育、週到、專業、勤奮。這才是我投資過的高盛﹐而不是那個涉嫌與像鮑爾森這樣的人同流合污欺騙投資者的高盛。我甚至不那麼在意鮑爾森交易是否能通過法律的檢驗。對我來說﹐它沒有達到高盛曾經體現出來的、現在急需重新樹立的誠實、專業的更高標準。到那個時候﹐只有到那個時候﹐我才會再次持有高盛股票。

在週二早間有關一季度收益的電話會議上﹐高盛依然否認有任何違法行為﹐並以公司在鮑爾森交易上遭受的淨損失為證。高盛首席法律顧問帕爾姆(Greg Palm)說﹐高盛永遠不會故意誤導任何人﹐公司永遠不會寬容任何不當行為。

為了重新取得投資者的信任﹐高盛必須摒棄“全面防守”的傳統公關和法律戰略。高盛應該停止說它會全力反對指控、SEC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無論高盛管理人士現在感覺有多委屈﹐他們必須把這些情緒放到一邊﹐以客戶、投資者、政界人士和公眾的視角看待這個問題。高盛的戰略應該是合作﹐而不是挑舋。

當一家依靠信賴為生的機構被控有違法行為時﹐它需要趕在調查人員之前。它需要獲知事實並與公眾分享、追究員工的責任、並採取任何必要手段加以補救、重新獲得信任。多年來我都在撰文講述華爾街違法行為﹐曾看著Kidder Peabody和Drexel Burnham Lambert等曾經令人尊敬的公司忽視這樣的忠告而化為過眼煙雲﹐我是以這樣的立場提出忠告的。

高盛不必重蹈覆轍。對於牽涉鮑爾森公司的這筆交易﹐我們的瞭解渠道是SEC和媒體﹐而不是高盛本身﹐這已屬不幸﹐更何況自去年7月份以來它就被告知﹐SEC可能會對它發起訴訟。但亡羊補牢﹐為時未晚﹐高盛應當採取大膽的措施﹐恢復人們對它的信任。它需要解釋以下幾個問題:

──鮑爾森的公司正打算做空這批CDO﹐高盛為什麼讓它來挑選基礎證券?雖然這家公司可能是有先見之明﹐因而做空次級抵押貸款﹐但這筆交易本身卻變得有如甕中捉鱉。其他還有誰獲得了這種機會?高盛從中獲得了什麼好處?他們的作用有沒有披露?(SEC沒有指控鮑爾森有任何過錯﹐但如果瞭解到問題資產救助計劃(Troubled Asset Relief Program)提供給美國國際集團(Amercan International Group)、高盛等公司的資金最後有多少流入了他的腰包﹐那將會很有意思。)

──讓鮑爾森獲得此種良機﹐然後又不予披露﹐高盛公司內部是誰對此負有責任?肯定不是31歲的斯坦福畢業生、被SEC列為被告的圖爾。他向誰報告?監管層級是怎樣的?也就是說﹐最終責任應該歸在誰的頭上?

──拋開法律問題不談﹐高盛是否真的相信這筆交易符合它自己誠實、公平、專業的標準?說購買證券的人不會關心鮑爾森的作用﹐這樣的說法已經經不起常識的檢驗。如果是購買證券的客戶而不是高盛來說這樣的話﹐說服力要大得多。而且其他推出類似交易的公司都進行了相關的信息披露﹐高盛還有什麼話可以說?

──如果高盛最後認為這種交易不符合自己的標準﹐那麼它就要予以承認﹐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這類事情再次發生。必須要有人站出來負責﹐甚至有可能是一位聲望很高的高管。高盛應該在被法庭、監管機構或國會逼迫它這麼做之前自覺行動。這個過程將是艱難的﹐它需要勇氣、客觀、遠見﹐最重要的或許還是謙卑。

──將來高盛會怎樣防範這種利益沖突?其內部正在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來恢復一種誠實的文化?如果圖爾或其他雇員覺得自己處在一種“超現實”的環境中﹐他應該向誰表達這種擔憂﹐獲得一個公平申訴的機會?

──SEC的訴訟不是高盛唯一可能成為醜聞的事件。《華爾街日報》上週報道﹐高盛董事古普塔(Rajat Gupta)因捲入蓋倫(Galleon)內幕交易案正在接受調查。在這篇報道中﹐高盛拒絕透露古普塔有沒有把收到檢方通知的消息告訴公司。對於可能存在的內幕消息泄露﹐高盛知道哪些情況?古普塔於3月份向高盛表示不再謀求連任的時候﹐高盛首席執行長布蘭克梵(Lloyd Blankfein)為什麼發表公開聲明對他的功勞大加讚揚?高盛為什麼沒有因為此事要求古普塔立即辭職?檢方尚沒有指控古普塔存在過錯﹐高盛有理由避免未審先判。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就應該無視證據﹐或無視董事會有人正在接受調查的事實。

──還有沒有其他我們應該知曉的調查?

這些事件很有可能是孤立的﹐只限於少數幾個人﹐發生的時間不幸都碰在了一起。如果是這樣﹐高盛更有理由趕在醜聞擴散的前面﹐摸清事實並披露出來。這或許會要求它稍稍低下高貴的頭顱、接受一些批評。這也是應該要做的。

James B. Stewart

(編者按:本文作者James B. Stewart是《財智月刊》(SmartMoney)雜志和SmartMoney.com的專欄作家。他每周都會撰文與讀者分享他的個人投資策略。和本報記者不同﹐Stewart可能擁有他在文中所提及的股票。更多相關文章請見:www.smartmoney.com/common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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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say:
高盛由Paulson的避險基金獲得原料,經過加工、組合與包裝之後,變成Abacus 2007,賣給投資人。如同,食品工廠將原料經過加工、組合與包裝之後,賣給一般大眾。
一般在食品包裝上都有成分標示與營養標示,
除非高盛沒有公佈Abacus的連結內容,否則我不認為高盛有錯。

至於,外界批評高盛代表交易之雙方利益,哪家金融仲介機構又不是如此?
期待這些金融仲介機構誠實又正直,似乎太不切實際了。

這些華爾街金融仲介機構有著數萬名長春藤名校的高材生,用著超高速的電腦,進行複雜的運算。投資人跟這些機構對賭,勝算有多少?

我認為還是老話一句,不懂的東西不要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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