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 星期三

公共工程最低價標 3至5年廢除


公共工程最低價標 3至5年廢除
 
公共工程招標將出現重大改變,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李鴻源昨天指出,為保障工程品質,將規畫從明年開始,逐漸降低「最低價格標」的比率,並希望在3至5年內全面廢除最低價格標。
李鴻源昨出席「金質獎」頒獎典禮致詞時指出,11月桃園機場跑道及設施先期工程,因承包商倒閉造成工程延宕,該案經調查後發現,承包商佳山營造根本沒施工經驗,得標唯一理由是價格最低,為低價搶標、重創公共工程利益的案例。
他指出,為讓優良廠商受到鼓勵,賺取合理利潤,並讓好的公務員受到保護,不會陷入司法漩渦,現行公共工程招標制度及採購法的規定,一定要改變
李鴻源說,最低價格標的比例現在約占7、8成,明年將逐步降低比例;而相關替代辦法一直都有,例如先審視工程履歷制度,篩選廠商有無不良紀錄;或僅將價格標當成評分的項目之一。
他已向行政院積極爭取,支持這項公共工程招標的重大變革。他預計,明年先將最低價格標的比例降2、3成,而終極目標是全面廢除,希望能在3至5年內完成。
【2011/12/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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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最低價,您失去了什麼?
也許比這裡(http://mhperng.blogspot.com/2011/12/unstoppable.html )寫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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