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7日 星期一

櫃買 將兼管槓桿交易

櫃買 將兼管槓桿交易
 
主管證券商店頭衍生性商品交易業務的櫃買中心,未來將同步兼管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辦理部分期貨商業務資格審查及交易市場管理,以健全國內期貨事業完整發展。
櫃買中心表示,日前主管機關已開放期貨商可以申請兼任槓桿交易商,並經營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槓桿交易商可申辦各項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
根據規定,期貨商必須符合一定之資格條件,才能向主管機關申請成為槓桿交易商,包括從事自營業務滿三年以上,且非由他業經營、最近公司淨值超過10億元,且無累積虧損、最近六個月調整後資本淨額占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的客戶保證金比例(ANC比率)每月平均數不低於40%,以及一定期間內未受特定處分。
櫃買中心指出,期貨商向主管機關取得槓桿交易商資格後,即可向櫃買中心申辦各項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在業務開放範圍部分,共計開放七大類商品,包括債券、利率、股權、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以及資產交換、結構型商品及外幣保證金,且槓桿交易商對專業機構投資人之可承作商品範圍採行負面表列管理,得不受限於七大類商品範圍。槓桿交易商除不得連結涉及新臺幣匯率之標的外,所申辦之業務若涉及外匯,仍須經中央銀行許可。
【2014/02/1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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