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5日 星期五

吸引外資 金管會研議簡化代操規範


吸引外資 金管會研議簡化代操規範
 
為吸引外資機構將資產委託國內投信投顧業者操作,金管會將在建立防範利益衝突內控機制下,放寬投信基金經理人、全委經理人及投顧分析人員相互兼任,並簡化投資相關作業流程。
金管會昨(14)日表示,為協助爭取境內外專業投資機構管理的資產委託國內投信投顧業者操作,金管會研議簡化現行代客操作相關規範。
包括放寬投信基金經理人、接受專業機構投資人委託代操的全委投資經理人,及擔任專業機構投資人的投資顧問分析人員,可以相互兼任,但前提是必須符合一定條件,如業者已建立有效防範利益衝突的內控機制,確保所有客戶均受到公平對待等。
在防範利益衝突的機制方面,金管會證期局主祕吳桂茂舉例說,如買下的股票要分配給基金或全委客戶時,要有成交分配公平性原則,這些都要訂在防範利益衝突機制中,並在契約中揭露讓客戶知道,而且禁止反向操作,不得在同一天對同一交易作相反操作。
吳桂茂表示,曾有幾家外資機構看好某基金經理人的績效,想要委託此基金經理人代操,但現行規定不能兼任,未來若放寬後,應有助吸引外資機構將資產委託國內投信投顧業者操作。
此外,全委業務的客戶是專業投資機構時,其運用委託投資資產或交易的作業流程,可以在跟客戶簽訂的全委契約中自行約定,不必受「分析報告、交易決定、交付執行、按月提出檢討報告」等四大作業流程限制。
吳桂茂表示,根據現行規定,辦理全委業務必須遵守這四大作業流程,業者認為要花相當多的時間跟成本,如果客戶是專業投資機構,因具有專業投資與判斷能力,可簡化作業流程。
【2012/06/1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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