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行發債 大陸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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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堵地方政府濫發債務於日後演變為中國式的債務危機,中國大陸將修改預算法,明確規定未來地方政府將不能自行舉債,只有法律或國務院規定才可以由國務院財政部門代地方政府發行債券。
據中新網報導,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大陸立法機關)昨(26)日進行預算法修正草案審議,將從嚴規範地方債務,明確規定地方政府未來將不得舉債。
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表示,一些人大常委委員、部門和專家提出,近年大陸地方政府債務急劇上升至人民幣 10 多兆元,帶來的問題和潛在的風險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地方應嚴格遵循編制預算不列赤字的原則,對地方債務應從嚴規範。據此,修正案草案刪除了初審稿中關於地方政府舉債的規定,明確「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大陸審計署去年中曾公布,截至 2010 年年底,大陸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為人民幣 10.7 兆元(約新台幣 50.5 兆元)。
其中,政府直接責任債務高達人民幣 9 兆元(約新台幣 43.2 兆元),龐大的地方債務被視為是中國經濟最大的潛在風險。
審計署也指出,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形成有其歷史的、客觀的原因,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也發揮了一定積極作用,但在債務舉借、管理和使用中出現一些問題,有的地方還存在較大風險隱患,應當引起高度重視,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存量債務,嚴格控制新增債務,防範和化解可能出現的風險。
大陸財政部預算司副司長李承日前受訪時雖然強調,中國地方債「風險總體可控」,但也預告將會採取進一步的措施加強地方債管理,切實防範化解財政金融風險。
按年度規劃,今年大陸中央將代發地方政府債券人民幣 2,500 億元,較 2011 年增加 500 億元,新增部分主要用於加強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社會宅)建設。
【2012/06/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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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8日 星期四
中國地方政府進入償債高峰 自行發債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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