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3日 星期三

該不該在網上“曬孩子”?


該不該在網上“曬孩子”?
2012 年 05 月 23 日 08:04
的時候﹐我身上從來沒曬出過“分界線”。要證據?我父母家擺著一張彩色照片:一個兩歲小孩光著身子背對鏡頭﹐往浴室洗手台上爬。從我記事起﹐拍照的那個水槽旁邊就一直放著這張 3x5 英寸的加框相片。父親錢包里沒有放這張照片﹐母親也沒把它分發給親戚或朋友。直到現在﹐除非受邀去我兒時的家﹐否則你永遠都不會知道有這麼一張可愛的小照片。

Harry Campbell for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我既想讓兒子如白紙般單純地成長﹐又想利用數字工具的高效和透明把他的一切和親朋好友分享﹐為此我糾結不已。”
幾十年來﹐深以自己孩子為豪的家長們一直在慢慢完善這種題材。雖然那些親密時刻本身沒多大變化﹐但從我父母初為父母時的 1979 年末以來﹐我們分享這些時刻的方式──就像我們捕捉這些時刻的工具一樣──已經發生了劇變。

如今﹐大家的首選當然是 Facebook。雖然隱私設置允許我們控制哪些朋友能查看我們的資料﹐但很多人不知道怎麼設置﹐或不喜歡設置。此外﹐像唱片公司和印刷品出版商一樣﹐父母們發現﹐一旦內容變成數字化﹐就很容易被復製並再度擴散﹐不管你願不願意(爺爺奶奶們﹐跟上時代啊!)結果就是:孩子在令人難堪、妙趣橫生情境下的照片﹐還有描述更令人難堪、妙趣橫生情境的狀態更新﹐這些原本只是給少數幾個人看的內容﹐現在卻在網上散播﹐每個人都能看到。

只消在“STFU, Parents”博客上花上五分鐘﹐你就會開始反思:關於孩子以及孩子成長過程中的事情哪些應該分享﹐哪些不該分享。該博客專門收集上傳到 Facebook 的狀態更新和照片對其進行嘲弄(“STFU”代表“shut the f- up”﹐意為“閉上你的嘴”)。

我永遠都不會跟別人說應該如何撫養自己的孩子。但我決定自己要設定一個底線。對我三個月大的兒子﹐我完全棄用了隱私設置。也就是說﹐我和妻子不能上傳他的照片或公開在網上討論他。就像一個孩子出生在了素食主義家庭或阿米什人家庭(注:阿米什人主要居住在美國和加拿大五大湖區附近﹐仍然保持很原始的生活方式﹐和現代社會“格格不入”)﹐該怎樣就怎樣了。

這樣做並不容易。我並不是反對科技進步的勒德主義者(Luddite)。我符合尼爾森(Nielsen)最近所定義的“C 一代”(Generation C)的特點﹐它是指 18 到 34 歲、在數字生活中投入大量精力的成年人(“C”代表“connected”﹐意為“連接”)。我在 2002 年加入 Friendster﹐2003 年加入 Myspace﹐2004 年加入 Flickr﹐2005 年加入 Facebook。從 2007 年開始我幾乎每天都發微博。我在 Foursquare 上簽到﹐在 YouTube 上傳視頻﹐在 Path 更新狀態。現在我還經常在 Instagram 上傳照片﹐不過是不公開的。

我敢於嘗鮮並不是被迫﹐而是出於自願。我並不是想讓兒子藏起來不接觸世界。我只是想讓他繼承一種決定的權利﹐而不是一串密碼和默認設置。如果他要加入社交媒體﹐最終他會按自己的意願去做﹐而不是我的。(到幾歲呢?我不知道。這方面我沒經驗!)

隨著越來越多的 C 一代開始生孩子﹐我覺得他們也會讚同這一點。過去十年間﹐我們看到很多父母熱情地接受社交媒體﹐往往都熱情過頭了。我稱之為“過度曬孩子”(oversharenting):父母在網上分享大量孩子的信息及照片的癖好。的確﹐宣佈孩子第一次學會爬行和自己換臟尿布苦差事的細節(甚至更糟)有很大不同。但這是個讓人越陷越深的泥潭。

在極端的情況下﹐父母最後會使出像“美國家庭搞笑錄像”(America's Funniest Home Videos)或“奇妙童言”(Kids Say the Darndest Things)等 20 世紀 90 年代電視節目里那樣的手段來博取眼球或在 Facebook 上得到更多的“讚”。YouTube 上一個七歲小孩看完牙醫後說話顛三倒四的視頻被觀看了 1.1 億次。他的父母現在經營著一個網站﹐出售印有該小孩照片的 T 恤﹐售價 15 美元。我並不指責這兩位家長利用孩子的網絡名氣來賺錢﹐但我寧願借錢也不會讓我的兒子對這個世界忸怩作態。

《虛擬的你:E- 型人格的危險力量》(Virtually You: The Dangerous Powers of the E-Personality)一書作者、斯坦福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精神病學教授伊萊亞斯•阿布賈德(Elias Aboujaoude)說﹐“老把生活當成是一場‘人氣高不高’(Hot or Not)的競賽是危險的。但這卻是我們大部分網絡體驗傳遞給我們的信息。不應該將提高自己圖片、網站或發帖的點擊量作為目標。”

當然﹐分享簡單軼事和照片本身並不是壞事。特別是對初為父母者有一個明顯的好處。即將出版的新書《社會機器》(The Social Machine)的作者、哈佛大學伯克曼互聯網與社會中心(Berkman Center for Internet & Society)研究員朱迪斯•多納特(Judith Donath)說﹐“母親照顧小孩會非常有孤立感﹐當嬰兒還很小的時候﹐你會沒事可做。拿著相機坐在那裡會讓你手頭上有點事做。但上傳照片到底會給人帶來多少真正的有人陪伴的感覺呢?”

相對於家長們為什麼要用社交媒體或他們能從中得到什麼這些問題﹐我更關心的是他們如何使用社交媒體以及這種選擇會對孩子有何影響﹐特別是當我們眼看著 Facebook 從一個新興網站成長為價值數十億美元的社交媒體巨擘的時候。

Facebook 新近推出的“時間線”功能可以顯示用戶上傳的所有東西﹐你說的話和做的事──結婚、離婚、孩子、友誼、度假──都在網站上按時間順序排列。也許其設想是﹐從現在開始﹐所有孩子都會在網上記錄下自己的生活。

二十年前﹐家長開始為自己的孩子註冊域名。如今﹐他們在 Facebook 上為自己未出生的孩子註冊賬戶﹐甚至以第一人稱發佈狀態更新。同樣的﹐家長們在 Twitter 上為自己的寶寶建立賬戶﹐並以寶寶的身份發微博。我看過各種各樣的微博﹐有的乏味如“吃飯。睡覺。筋疲力盡。”﹐有的則很矯情:“多虧了社交媒體﹐我穿熊熊套裝的這天將會繼續激勵未來幾代人……還會讓我長大的時候難為情。”

還是一樣﹐討論和上傳孩子的照片與在網上綁架孩子的身份是有區別的。總之﹐很難說清楚“過度曬孩子”會有什麼後果。在 2008 年的文章《年輕人為何沉迷社交網站》(Why Youth Social Network Sites)中﹐微軟(Microsoft)高級研究員達納•柏恩德(Danah Boyd)探討了創建社交媒體資料如何提升青少年的認同感。然而﹐我們不知道當一個青少年從父母那裡繼承數字遺產──通過照片、軼事甚至令人難堪的那些敘述得知──時會是什麼情形。

阿布賈德說﹐“‘數字遺產’越發地難以去除﹐而且這種‘再創造’最終最終也許被證實不過是一種一廂情願的做法。”

多納特說﹐“我們是一種習慣很多事情轉瞬即逝的文化﹐如今在很大程度上﹐這種文化正在消失。”

換言之﹐我們一開始把有關自己生活的內容在網上放得越多﹐後來我們要爭論的東西就越多。另一方面﹐我的兒子出生在一個把網絡存在作為決定真理的終極因素的世界。我們會說諸如“無圖無真相”之類的話。我們會認為不能在谷歌上搜到的人很詭異(是這樣吧?)。正如麻省理工學院(MIT)教授雪莉•特克(Sherry Turkle)所說的﹐“我分享故我在。”

我既想讓兒子如白紙般單純地成長﹐又想利用數字工具的高效和透明把他的一切和親朋好友分享﹐為此我糾結不已。我和妻子住的地方離直系親屬和最親近的朋友可都有數百英里之遙啊。

我們減少了兒子信息在網上的供應﹐而實際上這卻增加了需求。才三個月而已﹐但我和妻子已經收到了很多電子郵件、短信、電話和 Facebook 消息﹐都逼著我們要兒子的照片。開始我們發了一封有他出生那天照片的郵件。後來我們建了一個 Picasa 文件夾﹐只邀請了幾個關係好的親朋好友﹐但它的號召力和即時性都不及 Instagram 上傳的照片。

我們目前的人際關係已經頗為繁雜。拒絕和我感到不舒服的人分享﹐比如一張嬰兒光著身子爬洗手台的照片﹐似乎不太實際。研究 Facebook 的設置來探尋其中的奧妙似乎又不值得勞神費力。

那怎麼辦呢?我毫無頭緒。但我想摸索。我開始盡可能地研究每個能讓我兩全其美的應用程序、網站和服務:既能保留兒子的單純﹐又能滿足我們與親友分享的欲望。目前為止 Snapchat 引起了我的興趣﹐這是一款能在照片上傳 10 秒後自動刪除的 iPhone 程序。在 Google+ 上﹐你可以發起一次私人“Hangout”視頻聊天或同時與多達九個設備聊天。還有分享和電郵傳送視頻的程序 Socialcam。我不指望能找到一個完美的平台﹐而且我很肯定我知道如何避免“過度曬孩子”﹐但得有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STEVEN LECK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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