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3日 星期一

香港證監會撤銷兆豐資本的上市申請保薦人牌照並且加強新股發行監管


香港證監會加強新股發行監管
2012年 04月 23日 09:45
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簡稱:香港證監會)已撤銷一家本地券商的上市申請保薦人牌照,認為這家券商未能就2009年的一項上市申請事宜履行其保薦人職責。此舉是香港證監會在加強新股上市監管方面邁出的最大一步,也正值投資者對部分香港上市公司的資質日益關注之際。

香港證監會週日指責兆豐資本(亞洲)有限公司(Mega Capital (Asia) Co., 簡稱:兆豐資本)對洪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Hont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 0946.HK, 簡稱:洪良國際)上市申請事宜的盡職審查不足且未達標。該監管機構還對兆豐資本罰款4,200萬港元(合540萬美元),開出了該機構有史以來金額最大的罰單。

兆豐資本是台灣兆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Mega Financial Holding Co., 2886.TW, 簡稱:兆豐金控)的子公司,此前曾幫助數家較小的台灣相關企業申請在香港上市。

記者週日未能聯系上兆豐資本的人士就此置評。

就在洪良國際於2009年12月上市的數月後,香港證監會曾請求法院批準凍結該公司資產並收回該公司籌集的近1.3億美元資金,原因是洪良國際被控向投資者提供虛假或誤導性信息。退還上述籌資款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洪良國際已承認其上市交易的募股說明書中有些內容不可靠,但未進一步說明具體情況。

香港證監會一直在推動讓承銷香港首次公開募股(IPO)股票的投資銀行和券商在阻止不合標準的企業上市方面承擔更大的責任。香港證監會在去年對17家IPO承銷商進行的調查就發現了諸多問題,包括盡職調查不充分,以及在保薦工作方面的內部體系和控制不足。

香港市場的新股發行上市一直較為成功,2011年的IPO融資總額約為360億美元,連續第三年保持了新股上市交易規模全球第一的地位。

鑒于香港IPO交易量較大,一些分析師已經對於監管機構及承銷商是否對所有上市交易都進行了適當的審查表達了關切。就其職責范圍而言,香港證監會制定的IPO保薦準則於2007年生效,要求IPO保薦人擁有足夠資源和能力履行自身職責,同時要每年對工作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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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撤銷兆豐資本的上市申請保薦人牌照
2012年 4月 23日 08:08
本文已於香港時間4月22日17:02發出﹐現為重發)

香港(道瓊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簡稱:香港證監會)撤銷了兆豐資本(亞洲)有限公司(Mega Capital (Asia) Co., 簡稱:兆豐資本)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的牌照並罰款4,200萬元(約合540萬美元),原因是該公司未就洪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Hont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 0946.HK, 簡稱:洪良國際)於2009年的上市申請事宜履行其保薦人職責。

香港證監會週日指控兆豐資本的相關盡職審查不足且未達標,未能獨立及不偏不倚地辦事。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Mark Steward)表示,兆豐資本未有履行其作為保薦人的職責,令監管機構未能恰當地評估洪良是否適合上市,且危害投資大眾的利益。

證監會稱,否認對其錯失的一切指控,而對兆豐資本的罰款是該監管部門開出的最大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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