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角度看渾水
伴隨著中國概念股新聞不斷,以做空中國概念股而聞名的渾水公司(Muddy Waters LLC),眼看要成為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的公敵。渾水的獨特定位,來自創始人卡森•布洛克(Carson Block) 的獨特背景,特別是他在中國連續創業的背景。
筆者幾年前在上海的一家律所工作時註意到 卡森•布洛克。他到中國之後,先是在美國律所眾達(Jones Day)短暫工作了兩年,最多變成半個中國通。
或許他看到中國律師寫作能力有待提高這個情況,離開眾達,在上海提供涉外英文法律寫作的培訓。他在網站上的文章,《中國律師在寫作上常犯的6個錯誤》( the top six legal writing mistakes that Chinese attorneys commonly make) 寫的非常好,裡面提到的組織不清楚、堆砌沒有的廢話、不及時斷句,和濫用“有關”(relevant)這個詞,都是常見的錯誤。我曾經把這文章轉給律所的其他律師,和我現在的團隊。
後來(也許是同時),卡森夫婦意識到上海這樣的市場需要像樣的家庭倉儲服務,創業建立了“Love Box Storage”,模式類似美國到處都有的方便廉價的倉儲服務,對空間緊張、東西多但又捨不得丟掉的人應該很有吸引力。我有同事用過Love Box,自己也曾仔細考慮過用他們的服務。在中國創業的過程中,卡森一定第一手接觸到各種無法避免的怪事和灰色地帶。可以想象,卡森同學這時已經變成真正的中國通。
渾水的具體做法和挑選的目標這里不討論。做渾水,筆者認為是 卡森找對了最適合自己的創業方向,因為他(1)作為美國律師,有邏輯和公信力;(2)有關於中國的第一手經驗,包括連續創業和替人解決法律問題;(3)因為他的家庭背景,他瞭解如何與西方投資人溝通。他爸就是投資人,卡森在媒體採訪中提到過,在中國做律師時替他爸現場勘察一家中國企業,發現驚人的欺騙。恐怕是這些加起來,讓他在市場充滿不確定性的時候賭對了投資人對中國公司的普遍懷疑:在渾水攻擊之前,東南融通案、奶粉事件、乃至中國出口產品的質量問題都打擊了中國公司在市場上的可信度。
在調查手段方面,卡森在中國做律師的背景很有幫助,方便了最大化利用渾水與美國投資人之間關於中國的信息不對稱。舉例來說,西方投資人很難意識到中概公司在向SEC披露的財報裡面的數字和表述,可能與中國工商、稅務等部門那裡查到的數字或者表述不符,但這並不表示前者不準確,或者公司在欺詐,或者經營上有問題,反而可能是國內政府部門出於某些原因在給公司提供幫助,或者默許。這些事,向西方人解釋起來會有點復雜,甚至連渾水自己可能都沒有完全瞭解清楚,但是在公司有機會解釋清楚之前,一旦有人爆料,脆弱的股價已經跌了,賣空者已經賺到了錢,這也是渾水的做法導致爭議的根本原因。
渾水公佈研究報告(或者說爆料)和做空股票是為了賺錢,在資本市場上的玩家莫不如此,發表言論和做空都是正常的,無所謂好壞。如果認為整個資本市場因為有效分配金融資源而產生了價值的話,另外,卡森•布洛克自己公開強調他做的事情存在利益沖突 ——指針對某公司發布報告的同時做空其股票(見2011年7月11日的《經濟學人》報道)。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市場對該公司的股份仍然發生強烈的恐慌,恐怕說明投資人要麽對該公司的價值本來就沒有足夠信心,要麽是他們關於自己對該公司的瞭解程度沒有信心。
與此同時,渾水自身也面臨不少風險。首先,能否繼續通過爆料加做空賺錢,與渾水爆料的質量有重要關系。如果渾水對目標公司的指控有幾次被證明是錯的,那麽就不再有大量基金投資人願意參與一起做空,也就不再有渾水期待的市場放大效果。另一方面,假設渾水持續成功,又帶來另外一個問題:更多人會參與借中國公司的股份以便做空,導致做空的成本大大增加(做空的步驟簡單來講是:先開出條件向股份持有人借來股份同時承諾一定時間內還,然後在相對高價位拋掉該股份,之後再以低價買進然後把股份按時歸還,因此除去借股份的成本和交易成本,只要最後買進的價格夠低,一拋一買之間就有的賺)。最後,對渾水還面臨訴訟的風險。雖然研究出錯沒有關系,但是如果被證明有惡意,還是可能出於誹謗而被人告倒,導致不得不支付賠償(考慮到它同時做空股票,有利益在裡面,“惡意”相比那些新聞報道更容易證明)。
中國為什麽沒有渾水出現?首先,中國股市沒有做空機制,因為不許拋借來的股份;其次,如果說像渾水這樣高調指控加做空在境外上市的股票,考慮到渾水創始人自己常年在中國境外都已經不敢透露行蹤,如果這樣的人在中國,恐怕面對更大的人身威脅。
註:作者為美國科律(Cooley)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
本文責任編輯 徐瑾 jin.xu@ftchine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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