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保險投資個股 上限維持10%

保險投資個股 上限維持10%
金管會昨(23)日敲定保險法修正案,保險業「立即糾正措施」意外未放入,至於保險業投資單一個股上限維持10%、但董監改選無投票權,保險業投資寶島債及符合條件的海外併購案,不計入國外投資上限。
金管會昨天召開業務會報,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拍定保險法修正案,年底前將呈報行政院,據了解,金管會在最後一刻「意外」的拿掉處理問題金融機構的立即糾正措施,只保留過渡保險公司機制。
為處理問題保險公司,原本金管會規劃在這次保險法修正,引進立即糾正措施及過渡保險公司機制,對於保險業資本適足率(RBC)低於一定比率者採取接管、監管措施,金管會高層表示,經評估後,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決定採兩階段作法,先推動過渡機制,下一階段再採立即糾正措施。
在國外投資方面,這次保險法修正案,也作了大幅度的放寬,包括保險業投資寶島債金額,將不計入保險業國外投資45%上限計算,此舉將有助保險業去化人民幣資金,也有助擴大寶島債市場規模,吸引更多企業來台發債。
除此,為鼓勵保險業走出去,這次也在修正案中增訂,符合一定條件的海外併購案,將不計入保險業國外投資45%上限計算,讓壽險業有更多對外併購子彈。
至於備受保險業者關注的保險業投資單一股票上限,金管會最後決定送出版本為,維持現行10%上限,不予調降,但明訂保險業持股對於董監改選案,全數沒有投票權。
【2013/12/24 經濟日報】

保險業投資單一股票上限維持10%,但全數沒有選舉董監的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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